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门等五个市分公司14条一干汽车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部分标包(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荆门等五个市分公司14条一干汽车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部分标包(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投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被列入黑名单的。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不少于1个累计结算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还需提供结算单据等证明材料)

\",
,湖北,荆门

标签: |荆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