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民航停机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舟山民航停机库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舟山民航停机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民航停机库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5]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民航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舟山市民航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朱家尖飞机场内 2.2工程造价:工程造价 2449.50万元,(其中房建工程2252.53万元、市政工程196.98万元),监理服务费最高限额为59.70万元。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程概况:本项目1#、2#、3#停机库和机库配套用房的土建及安装、室外道路、路灯及附属工程,位于已建成正在使用的机库北端,总建筑面积10473.12平方米,其中1#机库和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76平方米,跨度40米;2#机库和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606.61平方米,跨度40米;3#机库和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606.61平方米,跨度40米。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基础(含静压预应力管桩)、上部建筑、结构、钢结构、水电安装(包括消防)、玻璃幕墙、通风、弱电、室外道路、路灯及附属等工程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投标人须2014-2015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监理企业名录内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3市外企业及其项目总监、总监助理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3.4企业、项目总监、总监助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4月3 日至 2015 年 4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 月23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市民航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朱家尖飞机场内 地 址: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业管理楼4楼 邮 编: 316100 邮 编: 316000 联 系 人: 李国忠 联 系 人: 陈幼芬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15年 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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