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五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兰州市第五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进口产品论证公示
兰州市第五医院肺功能测试系统已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兰州市第五医院
设备名称:肺功能测试系统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0.00万元
三、采购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肺功能测试系统 | 套 | 1 |
四、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近年来随着肺功能知识的普及和肺功能仪的广泛使用,肺功能全面检查在呼吸系统疾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肺功能测定是以呼吸生理为基础的医学计量测试技术,是对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肺功能损害程度、疾病类型鉴别诊断、评定治疗效果和病情发展进行临床评估的重要手段 ,拟采购脉冲震荡法气道阻力肺功能,主要用于常规呼吸疾病及危重疑难呼吸病的检查治疗。需要精度高,准确度高的肺功能测定仪,国产肺功能在精确度、准确度等方面无法满足要求。综上所述,需要采购进口肺功能测试系统。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刘晓菊工作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职称:院长
进口肺功能检测仪性操作系统简便,设备精细化,性能稳定,数据变量小,精确度高,售后服务好,而国产同类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故推荐进口肺功能仪。
专家二: 姓名:贺思云工作单位: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职称:主任医师
肺功能检查是慢性气道疾病的诊断标准,特别是短暂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咳嗽的唯一检查手段,并且对于术前肺功能评估起到重要作用,其优势明显,测试结果可靠,故对设备要求较高,建议购置原装进口设备。
专家三: 姓名:张旭辉工作单位: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肺功能检查是呼吸内科、胸科以及需手术患者的评估等有慢性呼吸疾病或存在肺功能异常的患者评估的重要检测手段,是呼吸科必备的设备之一。进口肺功能测试系统具备精度准确,性能稳定,结果精准等优势。因此建议必须购买进口设备。
专家四: 姓名:包海荣工作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职称:主任医师
肺功能检查是慢性气道疾病诊断的新标准,也是呼吸困难,慢性咳嗽常用,手术耐受来判断呼吸肺功能评价的原装进口肺功能测试系统与国产设备比较优势性能稳定,测试结果可靠,质控要求高,测试数据在国内外学术期刊认可度高,故建议购买原装进口设备。
专家五: 姓名:葛朝阳 工作单位: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 职称:专职律师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家对本项目的论证程序合法、有效,且论证产品设备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之列,建议采购进口产品设备。
结论:综上所述,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采购进口产品。
六、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兰州市第五医院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和平街44号
联系方式:0931-*******
八、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购进口产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第五医院(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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