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尽职调查咨询服务三次谈判采购邀请书
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咨询服务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商备选库框架协议所有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公司开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提供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咨询服务。
标包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咨询服务 | 提供合资成立路桥浪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咨询服务 | *****元 | |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全部工作。
2.3 服务地点: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4质量标准或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2)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10月14日21时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 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山西路桥集团交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七楼共享会议室(2)。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文件,同时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5.3 未按时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谈判地点:同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6.3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 其他
7.1 本谈判釆购同时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2 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
8 监督部门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9 联系方式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