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用房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业务用房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新都区公安分局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都区公安分局业务用房维修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函【2014】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投资函【2014】148号、新都发改投资函【201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都区公安分局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项目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7881.32 平方米,该工程为此办公楼整改工程,结构主体不变动,仅对其墙面进行修缮,防水维修,更换门窗、幕墙(幕墙更换面积90m2),老旧线路整改;部分围墙维修改造;工程中也包含对办公大楼二楼荣誉室、阅览室、健身房的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Ⅱ组及以上资质;(2)《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Ⅱ组及以上资质;(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拟派往本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拟派往本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4)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4楼)持相关证明、证件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7日 11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5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万和商业广场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燕先生、陈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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