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嘎洒旅游小镇国际“傣”温泉养生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A区500亩三期-1总承包收尾工程
2.工程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G214国道西景线雨林源筑。
3.建设单位:西双版纳云投建设泛亚置业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8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水泥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水泥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0.
2.2、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 S)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2.3、保质期为90天以内。
2.4、检验标准:
序号 | 检验项目 | 计量单位 | 国家标准 |
1 | 三氧化硫 | % | ≤3.5 |
2 | 氧化镁 | % | ≤6.0 |
3 | 氯离子 | % | ≤0.06 |
4 | 初凝时间 | min | ≥45 |
5 | 终凝时间 | min | ≤600 |
6 | 细度(45um筛余) | % | ≤30.07 |
7 | 助磨剂品种及掺量 | ‰ | ≤5 |
8 | 混合材品种及掺量 | % | >20且≤50 |
9 | 石膏品种及掺量 | % | / |
10 | 安定性(雷氏法) | mm | ≤5.0 |
11 | 胶砂流动度 | mm | / |
2.5、水泥强度等级按规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来划分,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据。
序号 | 强度 等级 | 抗压强度(MPa) | 抗折强度(MPa) |
3天 | 28天 | 3天 | 28天 |
1 | 32.5 | ≥11 | ≥32.5 | ≥2.5 | ≥5.5 |
2 | 42.5 | ≥17 | ≥42.5 | ≥3.5 | ≥6.5 |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0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3、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暂估预算总量为1500t。
2、厂家要求:海螺、红狮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车费、利润,税率为13%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
备注:甲方有权调整招标材料数量,乙方不得因材料数量增减提出索赔。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 支付方式:电汇。
- 价格方式:甲乙双方执行浮动计价,原则由乙方结合市场具体情况制定,当基准价格上涨或下跌时,乙方均以调价通知函形式通知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3、支付时间:按月支付上月结算费的75%(其中现金电汇支付60%、商业承兑汇票支付40%),供货完后做完最终结算单,当月开始三个月付清。
4、发票约定: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的也属于无效投标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3日17时 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2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16时00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