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营商办:

现将《2022年全市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2022年全市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和催生市场主体,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助力我市打造成为区域性营商环境新高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22〕1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漳州市营商环境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22〕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指标体系和省对市绩效考评内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目标

综合考虑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坚持“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汇聚各部门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地区主动性,促进企业活跃度特别是新增法人企业数较大提升。力争至2022年底,全市实有企业数突破13万户,其中法人企业数11万户以上,新登记企业增长率和新登记法人企业增长率不低于全省年度平均水平。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大力推进产业招商。立足我市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扎实开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重点围绕“千百亿产业培育行动计划”,持续强化“一把手”招商、全产业链招商、高端高新项目招商、开发区招商,加大外出招商对接力度,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以开展产业大招商攻坚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推介我市优良区位、产业配套、特色园区、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漳籍资本回归,支持央企、大型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制造基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二)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结合我市“三提三效”行动,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服务,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持续提升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创优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一站式”改革升级版,强化帮办代办和志愿者服务,深化企业登记“全市通办”,探索实施企业注销登记集成化改革。贯彻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引导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转型为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业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大数据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三)鼓励支持创业创新。严格落实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有关要求,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重点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和职业辅导,落实创业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稳岗就业补贴等政策。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经营模式发展,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创办企业,加大“小店经济”“夜间经济”“平台经济”扶持力度,努力打造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四)积极培育“四上”企业。落实保市场主体任务,促进企业数量有效增长,培育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由政府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做好要素保障,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稳步增长。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建局、发改委,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五)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广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沙盒监管”,探索实行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慎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手段。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做到信用核查符合条件的“承诺即办”,依法依规重塑企业信用,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理行动,引导敦促一批市场主体合法规范经营。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六)切实减轻经营负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推动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加强水电气企业、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价格垄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推行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清理废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妨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等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动态监管。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七)加强政策归集应用。做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梳理各相关领域惠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更新频次和兑现速度,让企业及时了解和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兑现奖补资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新出台的减税降费组合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制定个性化融资服务方案。落实《开立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指南》,优化企业办理开户许可流程,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降低小微企业账户服务费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人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八)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机制,完善与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政企工作座谈会,及时进行答疑释惑,倾听意见建议并抓好改进提升。邀请企业家代表担任政务服务体验官,主动让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覆盖度,努力营造亲商、重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开展营商环境专题政务访谈,多层次多维度宣传典型经验、工作亮点,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美誉度。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组织开展营商环境飞行检查,对企业反映和检查发现的薄弱地区、重点环节、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跟踪督导,必要时启动问责问效。

牵头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作为我市应对疫情影响、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升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举措,列入今年各地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成立市级层面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本地区新登记企业数量提增工作,确保我市年度目标顺利实现。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研究,切实找准企业增长点,实行问题清单式管理,确保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投入到位。要定期开展企业增量监测,及时分析和拟订对策,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市场主体培育”原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摆正工作站位,主动认领责任,促进相关领域主体特别是法人企业加快生成,主动向牵头单位汇报工作情况,相互协作,及时补位,有效凝聚企业创业良好氛围。

(三)抓好共同提升。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处理发展进度与登记质量关系,严格规范企业设立程序,坚决防止数据失真、弄虚作假的同时,鼓励各地在加快生成市场主体方面大胆探索,并对相关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合理容错。市级工作专班将定期梳理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做好相互学习借鉴,同时结合市营商办“一季一主题”活动安排,对企业活跃度较低的薄弱地区和重点领域,帮助查找分析原因,开展专项指导帮扶。通过加强市县两级联动,推动全市新登记企业更好更快增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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