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公告

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公告

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02-2240CITC2526

1、招标条件

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审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2服务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验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经营业绩考核审计、专项审计、税审等,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利用自身专业技能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税收、金融、证券、债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3服务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2.4服务地点:长春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当具有充足的专业审计队伍,能够为完成审计工作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接具体项目审计服务时,应当成立独立的审计项目小组,在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项目组人员必须保证为审计项目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审计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审计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有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未有因执业质量与执业道德等问题受到处罚、惩戒或通报的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专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楼

联系人:张经理、周经理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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