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北琴江(华阳镇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北琴江(华阳镇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北琴江(华阳镇段)治理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北琴江(华阳镇段)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五华县华阳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北琴江(华阳镇段)治理河长:17.2km,工程投资约4400万元。
2.2监理服务期限:自选定施工单位进场开始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限终止。
2.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结算定案、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 信誉要求:1.自2014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3.6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标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00元/套,售后不退)。
4.2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4.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4.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2.4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2.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即2014年12月、2015年1月、2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2.6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2.7投标人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复印件(以含有网址的网页截图为准);
4.2.8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4.2.9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说明:①第4.2.2~4.2.6项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②投标人应按资料要求装订并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③以上材料(按顺序打印目录)一式二份用A4纸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提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6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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