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

[招标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

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 805.02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010132*****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805.02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8日 16时3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2-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项目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安防集成平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全线,含1个控制中心、22个地下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培训中心(设于车辆段内)、2个区间变电所、1个地铁公安分局(与1号线合用)及2个派出所。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安防平台系统设备及材料清单

序号

内 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心服务器服务器

2

控制中心、热备

2

媒体服务器

1

含软件

3

态势感知服务器

1

含软件

4

接口服务器

1

含软件

5

存储设备

1

6

管理工作站

1

含软、硬件

7

网管终端

1

含软、硬件

8

以太网交换机

1

控制中心

9

站点服务器

24

含软件

10

接口服务器

24

11

工作站

24

含软、硬件

12

以太网交换机

24

13

便携式维护终端

2

14

打印机

1

控制中心(A4)

15

安防平台机柜

25

含KVM、PDU

16

防火墙

1

17

入侵检测

1

18

网络安全软件

1

19

漏洞扫描

1

20

安全管理平台

1

21

站点安检接入设备

22

满足各站安检点接入

22

专用安装材料

25

包括但不限于:机柜固定螺栓、设备托板,所有所需的非通用型线缆。

23

各种配线线缆

25

2.2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2022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招标控制价:*******.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其分工协议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并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2019-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8日16时3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影响,本项目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视频直播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在开标时,请投标人在开评标系统中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且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未在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花丽娜 电 话: 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轨道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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