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工业集中区能源路智能化停车楼项目
东侨工业集中区能源路智能化停车楼项目
本招标项目东侨工业集中区能源路智能化停车楼项目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关于东侨工业集中区能源路智能化停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东侨经发审【2022】42号和初步设计的批复东侨经发审【2022】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东侨财政负责筹措,招标人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北侧、能源路东侧;
1.1.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4638㎡,建筑面积*****.23㎡、其中地上:*****.72㎡、地下室:3552.51㎡。主要建设一幢5层智能化停车楼(局部为4层配套用房)并配套智能搬运机器人停车设备及系统,以及室外道路、管网、照明、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1.1.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中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的中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1.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定为*********元(其中含暂列金*******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预算价未经审核,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东侨财政局批复意见中的金额为准】元;
1.1.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须将拟订购智能化停车设备及系统厂家的有关信息、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核,并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实地考察,60日历天内完成智能化停车设备的采购合同的签订,并将签订的采购合同报招标人备案;②项目进场开工后210日历天内须完成停车库结构主体、墙面和天棚抹灰、金刚砂楼地面施工并满足智能化停车设备施工条件;③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天;
1.1. 标段划分(如果有):/;
1.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1.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东侨管委会1605室,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晖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2907,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周小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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