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长武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长武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
通 告
本次配租房源为近几年退出房源,共计120套。配租方案已经长武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社区居委会
三、保障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1)本县内有城镇户籍
的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城市低保对象);(2)新
就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3)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
房困难者。
四、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含)以下;
2、申请人无本县城镇户籍,在县城内连续稳定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缴纳了社会养老统筹三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含)以下。
符合上面第1款申请条件的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房:
3、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必须在县城内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4、申请家庭是县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并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领取低保金3个月(含)以上。
5、单独居住的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5岁,超过65岁仍需申请的,必须有可以照顾申请人基本生活的成年直系亲属,且该直系亲属在县城规划区没有商品房。
五、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书;
2、低保证、低保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不在同一户
口本上,必需提供结婚证;夫妻离异的必须提供离婚证)
5、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6、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7、申请人租房须提交租房合同,借住须提交借住证明;
8、申请人一寸彩照一张;
9、其它证明。
六、咨询地点:长武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七、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
长武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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