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江阴长江纸业、江阴市新荣版纸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江阴长江纸业、江阴市新荣版纸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江阴长江纸业、江阴市新荣版纸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17:42


2022年7月6日,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浩再循环)向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提出以庭外重组成功为生效条件的庭内重整申请(以下简称预重整),同时申请江阴法院确定预重整管理人。2022年7月21日,江阴法院以(2022)苏0281破申69号之一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确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2年7月6日,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纸业)向江阴法院提出以庭外重组成功为生效条件的庭内重整申请,同时申请确定预重整管理人。2022年7月21日,江阴法院以(2022)苏0281破申70号之一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确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2年7月6日,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荣版纸)向江阴法院提出以庭外重组成功为生效条件的庭内重整申请,同时申请确定预重整管理人。2022年7月21日,江阴法院以(2022)苏0281破申71号之一预重整管理人确定书确定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新浩再循环、长江纸业、新荣版纸系关联公司,三公司均负债沉重,严重缺乏偿债资金。为一揽子解决三公司重整相关事宜,预重整管理人拟三案联合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筹集偿债资金,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2年11月9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新浩再循环、长江纸业、新荣版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为使三公司整体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全体债权人权益,三公司拟招募同一(预)重整投资人;(预)意向重整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其愿意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参与三公司共同(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拍。

(二)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本次竞价标的对应资产信息、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三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

(五)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被占用、机器设备毁损、产成品灭失、欠缴税费、无证房产等瑕疵或风险。

(六)拍卖标的涉及资产,可能被属地政府划入拆迁范围,竞买人应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七)拍卖标的涉及的股权过户手续等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可能产生的拆卸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竞买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本竞买公告为(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买公告,现三公司尚未进入重整程序,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当自行、独立对潜在的市场风险及政策变化等风险因素作出判断,并对投资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如最终三公司未能进入重整程序,竞买人不得向三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十)本竞买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预重整管理人。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

竞价成交后,以报价最高竞拍人确定为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预)重整投资人应与预重整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以最终成交价为基础投资价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分别提交三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表决结果引导、辅助三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提请江阴法院裁定三公司进行重整。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09,596,905元,保证金为30,000,000元,增价幅度为 1,000,000元。(起拍价以209,596,905元为基础价,其中:新浩再循环基础价为 30,078,375元;长江纸业基础价为165,129,294元;新荣版纸基础价为14,389,236元。基础价为三公司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财产的清算价值。)

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后续拍卖尾款等所涉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若涉及退回的均无息退回。

三、企业概况

(一)新浩再循环概况

1、基本情况

新浩再循环成立于2007年2月15日,原企业名称为江阴胜科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外国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浩荣;注册地址: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8******A;注册资本68,000万元(以下金额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由XINHAO ENVIRONMENTAL INVESTMENTS PTE.LTD(中文名:新加坡新浩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8,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账载资产负债:根据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正恒专核(2022) 1319号《审核报告》,截至基准日2022年7月21日,经审计调整后的新浩再循环账载资产总额为33,726,304.29元、负债总额为846,804,727.13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13,078,422.84元。

2、主要资产情况

(1)根据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铭诚评报字(2022)第2020号《预重整所涉及的部分实物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7月21日,新浩再循环资产清算价值为 30,078,375元。其中:

①机器设备:693台/套/组,初步评估值为25,013,169元。其中,部分机器设备所有权人为融资租赁公司。

②废旧机电:130台,初步评估值为87,688元。

③电子设备:846台/张/个,主要为办公桌、电脑、电子天平等,初步评估值为130,340元。

④其他设备:主要为废钢、叉车、消防泵等,初步评估值为 1,180,771元。

⑤存货:主要为废旧五金、库存物资、产成品等,初步评估值为 3,644,707元。

⑥车辆:目前仅有苏B2111H别克SGM7205ATA汽车一辆见到实物,由办公室主任使用,初步评估值为 21,700元。

(2)对外股权投资。新浩再循环对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28,000万元;对江阴新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5,000万元;对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苏正恒专核(2022) 1319号《审核报告》,江阴新浩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且已资不抵债;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为新浩再循环及新荣版纸对外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负债金额已超账面净资产,已资不抵债;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账面显示已资不抵债。

(3)新浩再循环经发函询证、账龄分析、剔除关联方及可能利用不当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审计调整后账载应收款项共计为24,183.35元。前述账载应收款项账龄基本为三年以上,已过诉讼时效,且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部分应收款单位已注销、被吊销、失信或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最终以实际清收金额为准。

3、主要负债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10日,已申报债权240家241笔,申报债权总额1,598,047,760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申报债权金额为509,211,778.61元;普通债权237笔,申报债权金额为1,088,835,981.39元。

(2)截至2022年9月10日,经预重整管理人调查并公示,新浩再循环拖欠296名职工各项职工权益共计 30,548,430.86元。

(3)截至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新浩再循环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债权人208户,债权总额约34,098,276.76元。对于此等债权,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重整方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并作出可能清偿的安排。

(4)除此之外,亦可能存在新浩再循环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竞买人应考虑该因素。

(二)长江纸业概况

1、基本情况

长江纸业成立于1999年3月19日,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谢玉兰;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注册资本800万美元,江阴长浩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万美元,持股比例75%、ENSELINI INTERNATIONAL PTE.LTD出资200万美元,持股比例25%。

账载资产负债:根据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正恒专核(2022) 1322号《审核报告》,截至基准日2022年7月21日,长江纸业资产总额为18,229,187.31元、负债总额为366,489,793.82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48,260,606.51元。

2、主要资产情况

(1)根据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铭诚评报字(2022)第2021号《预重整所涉及的设备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铭诚评报[2022](锡)(估)字第1769号《土地估价报告》、铭诚评报[2022](锡)(房)字第1769号《预重整涉及的位于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非住宅用途房产及附属物市场价值及快速变现价评估》、铭诚评报[2022](锡)(房)字第1885号《预重整涉及的位于无锡市汉昌北街52-520办公用途房地产市场价值及快速变现价评估》。截至2022年7月21日,长江纸业资产清算价值为164,935,029元,其中:

①土地使用权。长江纸业名下拥有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坐落于澄江镇通运村,权利性质:出让,权证号:澄土国用(2004)第******号;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4,046.4平方米,终止日期2054年4月4日;另一宗坐落于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权利性质:出让,权证号:澄土国用(2003)第*******号,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126,814.9平方米,终止日期2052年12月3日。上述土地使用权初步评估值为70,287,770元,部分已被相关债权人设立抵押权。

②有证房产。长江纸业名下有证房产分别登记于三张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权证号*********,项下幢号分别为1-9号、10号、11号,面积合计50,884.68平方米;权证号*********,项下幢号分别为12号、13号,面积合计11,414.7平方米,前述两张权证项下房产初步评估值为69,250,300元;权证号:WX**********,面积:170.29平方米,用途:办公,该权证项下房产初步评估值为1,006,670元。前述房产均已被相关债权人设立抵押权。

③无证房产及附属物。长江纸业名下拥有无证房产及附属物,主要为门卫、仓库、板房等,初步评估值为23,546,040元。

④机器设备。122台/套,初步评估值为773,884元。

⑤电子设备。5台/批,主要为空调、复印机等,初步评估值为 2,290元。

⑥其他设备。主要为各类控制箱、变送器,初步评估值为68,075元。

(2)长江纸业经发函询证、账龄分析、剔除关联方及可能利用不当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审计调整后账载应收款项共计为55,622,569.5元。前述账载应收款项账龄基本为三年以上,已过诉讼时效,且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部分应收款单位已注销、被吊销、失信或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最终以实际清收金额为准。

3、主要负债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10日,已申报债权18家19笔,申报债权总额1,233,960,094.85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申报债权金额为328,753,194.98元;普通债权15笔,申报债权金额为 905,206,899.87元。

(2)截至2022年9月10日,经预重整管理人调查并公示,长江纸业拖欠1名职工各项职工权益共计600,066元。

(3)截至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长江纸业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债权人21户,债权总额约3,474,037.67元。对于此等债权,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重整方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并作出可能清偿的安排。

(4)除此之外,亦可能存在长江纸业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竞买人应考虑该因素。

(三)新荣版纸概况

1、基本情况

新荣版纸成立于1990年1月23日,企业性质为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浩荣;注册地址:江阴市南外环路6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42******T;注册资本3,312.8万元,江阴长浩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312.8万元,持股比例100%。

账载资产负债:根据江苏正卓恒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正恒专核(2022) 1320号《审核报告》,截至基准日2022年7月21日,新荣版纸资产总额为83,340,009.23 元、负债总额为643,559,950.64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60,219,941.41 元。

2、主要资产情况

(1)根据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苏铭诚评报字(2022)第2022号《预重整所涉及的部分设备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7月21日,新荣版纸资产清算价值为14,389,236元。其中:

①机器设备:838台/套/只,初步评估值为14,284,227元,已由相关债权人设立抵押权。

②车辆:11台,主要为各类叉车,初步评估值为 63,372元。

③其他设备:11台/套,主要为厨房设备,初步评估值为 41,637元。

(2)对外股权投资。新荣版纸对苏州远见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合伙份额99%,注册资本10,000万元;对江阴市长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持股6%,注册资本2,000万元;对张家港保税区江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0%,注册资本25万美元,该企业已被吊销。

(3)新荣版纸经发函询证、账龄分析、剔除关联方及可能利用不当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债务,审计调整后账载应收款项共计为117,209,183.27元。前述账载应收款中大部分系新荣版纸承担担保责任代偿产生,该部分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后续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向其申报债权;其余账龄基本为三年以上,已过诉讼时效,且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部分应收款单位已注销、被吊销、失信或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最终以实际清收金额为准。

3、主要负债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10日,已申报债权18家19笔,申报债权总额1,184,904,423.90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3笔,申报债权金额为567,232,642.42 元;普通债权16笔,申报债权金额为617,671,781.48元。

(2)截至2022年9月10日,经预重整管理人调查并公示,新荣版纸拖欠4名职工各项职工权益共计949,411.33元。

(3)截至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新荣版纸账面有记载但未申报的债权人196户,债权总额约31,573,144.76元。对于此等债权,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重整方案》中提存相应的分配额并作出可能清偿的安排。

(4)除此之外,亦可能存在新荣版纸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竞买人应考虑该因素。

四、竞买人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预)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一)、(二)项资格条件。

5、竞买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认定该竞买人不具备(预)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拍,但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最晚于竞拍开始前十五日(含当日)到预重整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前述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预重整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预重整管理人处确认成交信息并签署相关文件。

7、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名要求

1、竞买人应当最晚于竞拍开始前十五日(含当日)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预重整管理人做初步形式审核,经预重整管理人审核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公开竞拍,相反则不能参加公开竞拍。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竞买人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竞买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竞买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 2019-2021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预)重整投资方案。

(4)相关附件,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预)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三公司(预)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⑥保证金汇入凭证复印件;

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竞买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的(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竞买人公章,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预重整管理人咨询确认。预重整管理人对竞买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预重整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竞买人最终因未符合竞买人资格,导致拍卖未成交,预重整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太湖东大道68号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宋律师吴律师,联系电话:139*****877158*****108,电子邮箱:*********@qq.com。

五、咨询与调查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十五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每日时间9:00-17:00,联系人:宋律师吴律师,联系电话:139*****877158*****108

(二)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对三公司尽职调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预重整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对应资产一切情况均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拍卖标的没有优先购买权人。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竞拍标的为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后续重整程序可能涉及三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竞价资格、股权办理登记过户、实物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

(二)竞买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可能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十、保证金及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竞买人应当最晚于竞拍开始前十五日(含当日),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同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至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1109 0710 0910 708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二)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拍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对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三)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按照《京东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在竞价成功当日向京东支付软件服务费【如买受人未成为最终(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请谨慎参拍】,确保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在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

(四)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软件服务费导致买受人交至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预重整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成交确认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七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预重整管理人处(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太湖东大道68号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室)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类似文件、开展具体的商务谈判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且投资款不得低于最终成交价(含已转入预重整管理人指定账户的保证金),投资款(剩余拍卖成交款)缴纳、手续办理、资产移交等事宜,具体以《(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预重整管理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拍卖或成为(预)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预)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预)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预)重整程序等妨碍(预)重整程序进程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按三公司资产评估值比例冲抵三公司的债务。若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对应资产情况以其现状为准,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税务、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对应的股权/资产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拍卖标的对应的股权/资产(权益、负担等)等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长江纸业建有部分无证房产,竞买人需自行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前述无证房产使用、拆除事宜。

5、三公司名下部分机器设备经第三方改装、改造,因机器设备拆卸、补偿而产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可能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公告发布后至(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成交前,如出现任何影响三公司(预)重整的事件,预重整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公告并终止三公司(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程序,且预重整管理人无需对竞买人为报名或尽职调查所投入的工作、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等进行任何补偿。

7、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二)(预)重整投资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为(预)重整投资人,拍卖成交价款为最低(预)重整投资金额。买受人需在七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预重整管理人处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类似文件、开展具体的商务谈判并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该(预)重整投资人拒绝与预重整管理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本次投资,已缴纳的参拍保证金3,000万元预重整管理人不予退还,预重整管理人重新确定(预)重整投资人。

2、预重整管理人将按本拍卖公告、与(预)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分别提交三公司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表决结果,引导、辅助三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提请江阴法院裁定三公司进入重整。如三公司全部或部分未获江阴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预重整管理人应自江阴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预)重整投资人退还所缴的全部保证金(不计息)。

3、其他(预)重整投资未尽事宜以预重整管理人与(预)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为准。

十三、未尽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预重整管理人咨询。

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江阴长江纸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江阴市新荣版纸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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