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长治市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长治市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农业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动龙头企业提质倍增,特优产业稳链条提效益,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长治市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支持方向

(一)申报主体

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其中获得2021年度全市乡镇“三农”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前10名乡镇的主体优先申报,具体为:襄垣县王桥镇、上党区西火镇、长子县宋村镇、屯留区麟绛街道、黎城县洪井镇、潞城区史回镇、武乡县故城镇、壶关县龙泉镇、沁源县郭道镇、沁县漳源镇。

(二)支持方向

围绕本市标准化基地、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建设,依托各县区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支持中药材、肉制品、粮品、果蔬食品、酿品和功能保健品等农业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聚焦重点区域,突出关键环节,促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优先支持品牌效应好、设施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有利于产业升级的标杆型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具体领域有:

1.特色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提升。主要支持具有区域特色的中药材、杂粮等农作物生产基地设施设备建设和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

2.畜禽、水产产业能力提升。主要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和升级改造,水产养殖示范场新建和升级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设备建设。

3.现代种业产业能力提升。主要支持农业种质资源品种试验、质量检验测试及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和种畜禽、水产良种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和新品种研发。

4.智慧农业和技术研发建设。主要支持农业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信息体系设施装备与技术应用,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农业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创新农机具研发和产品研发等。

5. 农产品加工。主要支持厂房(区)新改扩建类和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或新设备引进改造、冷链物流仓储保鲜、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监测化验设备等设施设备建设。

6.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支持农机库房、粮食烘干房等设施及辅助设备等建设。

7.产业融合发展。优先支持农业全产业链、产业联合体项目,范围涵盖一二三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设等。

项目单位曾获得市级产业集群项目支持,后终止项目的,或尚有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不支持连续申报产业集群项目。

二、申报须知

(一)主体条件

重点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项目。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合规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企业或合作社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规范。

(二)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附件1)、企业和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来源证明、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现状照片等)。2.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2)。

2、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单位主体资质、项目实施基础条件、技术可行性、用地等前置条件以及重复申报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审核通过的项目主体填写《2022年长治市优势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附件3),主要包括:1.项目申报书(附项目实施方案简表);2.项目预算表;3.承诺书;4.随附项目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材料,自筹资金证明及印证资料,相应设备和设施建设的询价证明,项目现状照片、规划设计图等。县区农业农村局以正式推荐文件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

3、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及综合论证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同意后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

三、相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超出实施期限不予受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申报,对审查通过且能顺利实施的项目,在2022年10月20日前以局文件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外经科。

(二)加强项目监管。相关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督导检查,监测项目的建设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附件5)。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及绩效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准变更。确需进行调整或终止的,按照项目资金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建设效果不降低原则,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实施。

(三)严格项目验收。项目要先由建设单位按照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进行初验(附件4),初验合格后报请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重点验收项目是否按建设计划完成;项目资金是否票证合法、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项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归档;项目否投产达效。验收材料包括:1.项目验收申请;2.项目验收表(附件6)3.项目实施总结;4.项目下达计划文件;5.项目实施各类合同;6.会计资料(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收支票据、税务发票、银行对账单);7.项目实施前后照片;8.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联 系 人:杨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changzhichanyeban@126.com

附件: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附件

3、项目申报书

4、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件

5、项目进度表

6、附项目验收表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标签: 农产品加工 集群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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