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次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次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三江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和《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责任分工的通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标准化发展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了全面统筹推进宜宾市标准化发展,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宜宾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在前期征求意见并修订完善了的基础上,再次征求您单位意见,请能于9月30日前以可行方式回复;对未按期回复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将视为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张瑶(139*****291),邮箱:*********@qq.com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

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江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宜宾市军分区: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和《四川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宜宾市标准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将宜宾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全域标准化深度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健康、安全、环境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新增各类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个以上,通过对标达标认定的产品超过200个,通过国家认定的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超过20个。

——标准供给结构更趋优化。建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与宜宾市标准化发展需求相适应,由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地方性法规提出技术要求或引用标准构成,具有宜宾特色的标准供给结构。

——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实质性跃升,制定发布100项先进适用的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相关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2个月以内,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有效显现。

——标准化开放程度取得突破。标准国际化活动取得实效,标准化在成渝、川南等区域活动更加高效畅通。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在建设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领域取得突破,争取建成1个及以上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或/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填补聚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在宜空白。

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实现突破,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形成。

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三)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在“5+1”千亿级产业集群领域,在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同步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实现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三级跳”。在科技研发中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支持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三江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四)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建立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化机制,加强核燃料、固态法白酒、动力电池等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采用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基础通用技术标准,大力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和研制应用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五粮液集团公司、三江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化助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游局、人行宜宾中支、宜宾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采购、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产业链,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宜宾综保区、三江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标准化治理。建立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全面保障万里长江生态第一城建设

(八)跟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建设。实施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推广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实施好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推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化。推动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探索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筑牢绿色农业标准基础。重点围绕“5+2”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参与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化活动。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大力参与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打造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绿色发展标准引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金融等标准化。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研制,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导向,推动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生态旅游等绿色生活标准化。积极开展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等标准化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人行宜宾中支、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

(十一)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智慧农业、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边境村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完善居住社区、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参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标准工作,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加快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对照市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目标,着力推动安全稳定和服务发展并驾齐驱。在行政许可、政务大厅、数字政府、政务公开、便民热线、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实施标准化,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与线下融合等标准化工作,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保护与市场环境优化标准,着手知识产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等分类标准研制,推进市场主体保护领域标准化研究。开展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要点等相关标准研究,研究构建行政执法和监管标准体系。借鉴国内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构筑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完善评价指标,优化评价流程,推动营商环境公开、透明、规范评价。〔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公共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推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构建多部门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竹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健康生活主线,积极开展健康标准研制。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等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职业教育、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文化旅游领域标准研制与推广,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十七)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宜宾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固态法白酒、核能源领等域国际标准制定。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对比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宜落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和建设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化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贸促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

(十八)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和标准化运行机制。结合宜宾市标准化发展实际和标准开放对接需求,在宜宾内进一步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建设由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规范性技术文件等提出技术要求或引用标准构成的标准供给结构,切实保证政府利用标准化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威性、有效性,同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地方标准。根据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严格控制和制定其为推荐性、公益性标准。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

——团体标准。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

——企业标准。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鼓励企业依法自我声明公开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其它技术要求。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

——规范性技术文件。鼓励全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职能范畴的各种监管服务事项和内部管理事务,制定规程类、指南类的技术标准,以规范性技术文件名义发布,供监管服务对象和内部工作人员使用。

优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引导建立企业间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大力参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参与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落实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参与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对标达标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有效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二十二)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围绕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宜宾学院、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五粮液品牌质量管控以及研制动力电池、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相关国家标准等契机,吸引国际性、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性标准化机构落户宜宾。支持企业和在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培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研究机构,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终端、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和宜宾浓香型白酒、宜宾油樟等优势特色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力度,激发标准化自主创新动力。〔市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整合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求,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探索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人员培育体系,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地方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地方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识标、懂标、用标等的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宜宾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本实施意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鼓励开展标准创新贡献奖等表彰奖励,并依据有关要求对实施意见进行评估,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标准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化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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