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台电动叉车电池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5台电动叉车电池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5台电动叉车电池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其5台电动叉车电池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我公司现有2台2.5T、3台3.5T电动叉车(2016/2017年投入使用)铅酸电池容量衰减,单次充电时间长,电池组使用寿命短,电池容量满足不了生产作业需求,整体安全运行性能下降,维护成本投入大,更换同类铅酸电池成本较高,升级更新为锂电系统。
(2)招标范围
①货物名称:5台电动叉车电池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②数量:5台电动叉车
电池续航能力与原有铅酸电池续航能力相当,则锂电池容量大小只需是原有铅酸容量的0.8倍左右即可;
例如原有铅酸电池为80V/500Ah,则锂电池只需配80V/400Ah即可;
2、可利用中间休息时间对电池进行充电,1h可补电量200Ah。所有为确保改造工作正常进行所必需的材料、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其他未列的,以技术方案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100%国有)。
2、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招标人本项目现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正式投运。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取得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资质、独立于招标人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1.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内所接受成熟产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及以上品牌设备提交两份投标文件。所提供产品须有近三年(2019.1.1-2021.12.31)改造业绩(5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人证明;
3)投标人委托书(原件)。
4)业绩
4、报名方式
2022年10月22日17时前将需要的资料发邮件至采购部张昕处。zhangxin@csplyg.com(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特种设备维修资质加盖公章、报名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报名供应商超过五家,我司将根据供应商注册资金、港口集团业绩等情况选择不超过五家供应商进行本次招标。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
联系人:张昕
联系电话:137*****398
E-mail:zhangxin@csplyg.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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