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招标公告

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招标公告



关于金华市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现就金华市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项目

(二)项目编号:YCZB2022-CGFW3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金华市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及现场辅助执法项目

在线监测第三方巡检

1

******

******

对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开展全覆盖网上巡检,巡检次数不少于2次/家,巡检须覆盖近1年的历史数据,提供异常线索不少于3条/月,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现场辅助执法

150

家次

******

1000元/家次

服务期内现场辅助执法,按家次据实结算(未接到采购人通知,不得私自派遣人员辅助执法),详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小组考核,满意度达90%以上的,在服务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合同,但最多续签一次,每次一年(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六)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yichengzbdl@163.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一)邮寄快递或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为减少接触或聚集,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22年11月01日09:30分前以邮寄快递或自行递交方式送达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接收人:余秋丽,联系电话:183*****993(钉钉同号)。

(二)选择邮寄快递递交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2年11月01日早上09:30分前寄达代理机构。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三)邮寄快递或代理机构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最外层包装袋外观仅需标明“YCZB2022-CGFW31项目投标”,无需显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标志。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在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开标。投标人可选择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对于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可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自行添加代理机构钉钉号:183*****993,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项目钉钉直播群,投标人通过钉钉直播群观看现场开标情况。项目评审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电脑前,同时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必要澄清。评审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直播群公布评审结果。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易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将军路455号莲花大厦1幢902室

传真:0579-********

电子邮箱:yichengzbdl@163.com

项目联系人:陈启明、余秋丽

项目联系电话:0579-********、0579-********

质疑联系人:傅欣

质疑联系方式:137*****892、0579-********

注:本招标公告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巡检 现场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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