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kt/a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第11批设备采购气流输送系统(钛精矿)招标公告
75kt/a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第11批设备采购气流输送系统(钛精矿)招标公告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75kt/a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第11批设备采购气流输送系统(钛精矿)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75kt/a硫酸法钛白技术改造升级搬迁项目第11批设备采购气流输送系统(钛精矿)。
1.2、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1.3、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2.2、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3、投标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
2.4、投标人在钛白行业钛精矿气流输送系统有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且使用情况良好。
2.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招标文件编号:1158-154PTCPCT116-S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到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招标代理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1413室)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票邮寄地址等内容);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
联系人:熊仲夏电话:(028)********;138*****556;
电邮:********@qq.com;传真:(028)********
4.2、标书费缴纳方式及程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不受理个人汇款)。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缴费用途(如:**标书费),然后将交款凭证扫描后发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帐户名称: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攀枝花工行大渡口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10:00整,地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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