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钒钛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攀钒钛科经函【2022】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业主融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贴9%,企业自筹24%,银行贷款67%,招标人为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钒钛科经函【2022】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星坝区域科创路北侧“干 G61 地块”。
2.2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36㎡(最终用地面积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总建筑面积*****.13㎡(最终建筑面积以取得的方案审定意见或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3项目总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79 万元。
2.4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勘察、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充及施工勘察(如有必要),测量工程(地形图测量、方格网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现场勘验服务等。
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阶段(含效果图)、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配合发包人通过规划部门专家咨询并取得方案设计审定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配合发包人通过初步设计概算专家评审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等。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勘察:配合设计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勘并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详勘报告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之内提交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成果;配合发包人取得方案审定意见后40日之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应包含方案设计)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投标应以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 市(州))(网址:http://www.pzhggzy.cn/ )—“登录”—“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枝花攀西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红桐树街8号1幢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1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10月1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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