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及数据库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黑国土资办发[201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勃利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镇、小五站镇、大四站镇、双河镇、倭肯镇、青山乡、永恒乡、抢垦乡、杏树朝鲜族乡及林口林业局勃利县所属耕地
2.3建设规模:117210.10公顷
2.4计划工期: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
2.5质量标准:达到《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勃利县所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及数据库建设
2.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省级(含)以上土地评估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3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座)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3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16层A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D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勃利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 系 人:申玉和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座
邮 编:150076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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