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天水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开标时间:2015-05-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天水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本工程位于仓山,起点接三环辅路,呈南北走向,终点连接义序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为1062.854米,造价约9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起点接三环辅路,呈南北走向,终点连接义序路,道路全长为1062.854米;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箱涵、排水、电力排管、电气照明、路灯工程、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59.84万元(暂定价)。(注: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贰仟元。

3.2.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5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榕市市政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7日至2015年4 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5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政编码: 350000

电 话: ****-********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 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小何、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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