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声功能区划调整项目

【烟台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声功能区划调整项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声功能区划调整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QX-JY-*******

项目编号、标包:SDQX-JY-*******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26.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栖霞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项目,覆盖栖霞市区规划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2014),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我市最近一次声功能区划分调整距今已超过5年,亟需调整。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规划区范围扩大,城市用地规划有很大调整,使得声环境形势发生显著变化,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适应现在的管理需求,须尽快开展相关评估和调整。依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其他地市经验,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栖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编制调整。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承接主体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接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0月13日8点30至2022年10月17日17点00(北京时间);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承接主体,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qq.com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报名单位,汇款后及时联系0535-*******。承接主体须同时完成以上事项方可视为报名成功(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费3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2-10-13至2022-10-18(北京时间)。

2、地点: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2楼会议室(栖霞市山城路90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洪波

联系方式:05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声功能区划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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