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岗乡东石坝路(泊岗-盱眙鲍集121省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泊岗乡东石坝路(泊岗-盱眙鲍集121省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5-1107
1.招标条件
明光市泊岗乡东石坝路(泊岗-盱眙鲍集121省道)改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明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明光市泊岗乡东石坝路(泊岗-盱眙鲍集121省道)改建工程,位于明光市,路线总长为2.385公里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建设地点:明光市
2.3工 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投标人于2015年4月 3 日起自行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www.mg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委托人参会的);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到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交纳招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对未交纳费用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本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本次招标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入库详情请查询滁州招标采购网——会员专区专栏。会员入库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招标采购管理局312室,电话:0550—*******)】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姜其家 联 系 人:孙晓磊
电 话:139*****933 电 话:****-*******
2015年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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