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的委托,对金丰路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D2015-KF-G004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金丰路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国内产品) | 1 | 套 | 垂直垃圾压缩机1套,站房内空高度6500mm等,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59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4日15: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法: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 地址:开发区金岭路17号
9-115号三楼(市政府信访办斜对面) 电话:
158*****268电话:
****-******* 联系人:曾先生
传真:
****-*******联系人:肖小姐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6534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