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黄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黄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4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昌市黄家湾。
2.2 建设规模:黄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占地面积18.87万平方米,建设面积为13.4万平方米(填埋场北侧五个支沟形成的五个区和东南侧的一个主区),建设内容包括堆体整形、终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导排与收集系统、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雨洪水导排系统、生态恢复系统、建构筑物和场区辅助工程。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日处理量500吨/天。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整形工程、终场覆盖系统工程、气体导排工程、雨水导排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环场截洪沟工程、生态恢复及辅助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2.7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各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原因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申请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 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3.7 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8 申请人必须提供HDPE膜生产厂家签发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并承诺在本项目使用。HDPE膜必须具备由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其中1.0mm厚双糙面HDPE膜的断裂伸长率≥400%,且幅宽≥7米。(提供项目委托书和承诺书原件,检测报告复印件)
3.9 申请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信用分值以申请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
3.10 201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承担过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结算资料等原件以供核查,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审查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家)。
4.1通过必要资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9家,则不再进行评分,但必需通过必要的资格条件评审。
4.2当通过必要资格条件评审的申请人多于9名时,招标人将按照资格审查评分标准量化评分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序推荐9名投标申请人。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10日17时00分止。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昌市西陵后路10号
联系人:檀炎
电话:151*****4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 109 号金安阳光大厦 21楼
联系人:宋妍妍
联系电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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