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肇庆市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公告

关于开展肇庆市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加强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现代化水平,推进农产品长效对接更加顺畅、让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现开展肇庆市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通风贮藏库。在蔬菜、水果、南药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二)机械冷库。在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三)气调贮藏库。在香蕉、芒果、梨、猕猴桃、西瓜和番茄、甜瓜和蝴蝶兰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鼓励按照“建设主体+田头市场(田头智慧小站)+农户” 的模式创新探索具有仓储保鲜、加工包装、直播电商、区域农业数据收集发布、新技术示范推广、新农人创业实训孵化、市场集散、农业金融保险对接、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土地流转、农技农机农资信息)发布对接、农村政策法规宣传等功能的“田头智慧小站”。

  二、补助标准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三、建设支持对象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建设任务

  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数量为3个。

  五、其他

  请符合建设支持对象的主体积极申报,在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17:30前)填写附件1上报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政务邮箱。(联系人:邓伟光;邮箱:dhlyj@zhaoqing.gov.cn;联系电话:0758-*******


  附件:1.2022年鼎湖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表.docx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pdf

  3.关于《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限额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函.pdf


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2日


标签: 农产品产地 设施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