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度10个土地整理项目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编制一标段
石柱县2023年度10个土地整理项目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编制一标段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23年度10个土地整理项目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编制已由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具体详见2.5标段划分项目实施地址。
2.2 工程规模:
实施范围约2927公顷(最终以市级审定结果为依据)。
2.3 测绘设计、预算编制总周期:共120日历天,其中前期测绘30日历天,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含耕地质量等别预评定)60日历天;竣工测绘(含耕地质量等别竣工评定)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的前期测绘、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耕地质量等别预评定、竣工测绘和耕地质量等别竣工评定等具体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实施地址为王场镇、三河镇、沿溪镇、金竹乡等4个乡镇,实施内容为石柱县王场镇秦家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沿溪镇清明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三河镇蚕溪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金竹乡土地整理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排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报告;
二标段实施地址为王家乡、三星乡、河嘴乡、龙潭乡等4个乡镇,实施内容为石柱县王家乡山泉村等(6)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三星乡观音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石柱县龙潭乡龙潭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的土地平整工程、排水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报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点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1 | 一标段 | 石柱县王场镇秦家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289.4826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王场镇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2 | 石柱县沿溪镇清明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298.4286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沿溪镇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3 | 石柱县三河镇蚕溪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281.9648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三河镇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4 | 石柱县三河镇鸭庄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306.4852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三河镇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5 | 石柱县金竹乡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约260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金竹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6 | 二标段 | 石柱县王家乡山泉村等(6)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315.7815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王家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7 | 石柱县河嘴乡富民村等(7)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278.4365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河嘴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8 | 石柱县龙潭乡双河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304.1235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龙潭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9 | 石柱县龙潭乡龙潭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289.4826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龙潭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
10 | 石柱县三星乡观音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建设规模303.3588公顷,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 | 三星乡 |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
3.1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应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资质专业范围应涵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各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2个标段中的其中任一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均排名第一时,该投标人只能确定为最高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两个标段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 代理机构: | 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0号 | 地址: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30号5幢4-18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73*****11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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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石柱良玉广场支行 | 500*****620*********-0282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石柱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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