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炉塘安置小区(三期)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枫炉塘安置小区(三期)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枫炉塘安置小区(三期)景观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枫炉塘安置小区(三期)景观配套工程已由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报价承诺法形式确定中标人,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枫炉塘安置小区(三期)景观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

2.3、建设内容:水泥混凝土2329.69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2139.21平方米,安砌侧石568.25米;运动休闲区健身器材8个,休闲长凳8个;人行道块料铺设352.41平方米,现浇混凝土人行道107.65平方米;标线208.79平方米;自行车车棚362.47平方米,分类垃圾桶12个。

2.4、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价:*******.48元;要约价(即:合同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5%即:*******.81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项目工期 45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建造师本人且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6个月或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提供注册建造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必须是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报价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格式参照附件)

4、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4.1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以上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按公告中所列的顺序,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报名资料)。在投标签到报名时间内(详见公告第七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在签到系统内上传。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③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⑤上传的PDF格式文件中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应为投标单位签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2、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告知项)。

4.3、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告知项)。

4.4、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③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④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⑤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⑥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息平台)(告知项)。

5、评标办法:

5.1、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5.2、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编号,投标人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

5.3、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5.4、由评审专家对备选抽取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5.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注:随机抽取入围15个投标人需按要求在20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内(以第一次发送的投标文件为准,逾时无效,文档必须以投标单位全称命名)。

5.4、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5.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当场宣布中标结果。

5.6、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5.7、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6、获取公告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在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网站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招标相关情况。

6.2、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 月18日。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2年10月19日 14时00分,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880 414 355545 878 977内)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2年10月19日13时 30分—2022年10月19日14时00分在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880 414 355545 878 977内)直播提供的签到系统内进行签到,请各投标人在签到开始前提前进入腾讯会议指定会议号获取签到码。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姓名、联系方式)即为报名签到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人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2022年10月19日14: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

账 户 名:上饶市公众交易云平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 号:203*****000*******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它要求:

1、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依法处理。

2、施工期间中标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

3、本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

4、本项目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洪先生 131*****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女士 187*****448

日期:2022年 10月 13日

附件:

诚信招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了工程的投标;并全部响应公告内的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开标时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未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投标,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利益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及违法分包。

七、承诺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以当地相关管理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八、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

九、承诺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犯罪行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工程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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