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2-10-13 11:28:05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2-10-14 09: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10-19 17:00:00
终止: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SJZDX*******,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施工服务,施工内容为设备类工程施工(不含无线通信设备工程)。

项目预算: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本项目拟中标1名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实施地域:开发区、长安区、栾城区、赵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

赵县、元氏县、赞皇县、高邑县对应行政区域划分,开发区、长安区、栾城区对应区域范围如下:

名称

区域范围

开发区

东界:市区与藁城行政边界

南界:市区与藁城行政边界自东向西至天山公园后沿环城水系向西至复兴大街止

西界:复兴大街

北界:滹沱河中心线

长安区

东界:复兴大街

南界:从中山东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顺中山东路东延至复兴大街交叉口

西界:从建设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沿建设大街向北至建设大街与胜利大街交口,再沿胜利大街向北至石太高速,沿石太高速向西至京广铁路,沿京广铁路向北直至滹沱河止

北界:滹沱河中心线

栾城区

东界:栾城行政边界

南界:栾城行政边界

西界:栾城行政边界

北界:308国道延环城水系往东至仓盛路向东以南区域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若在合同有效期内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工程施工。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设备安装折扣最高限价

二次搬运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单位:元/站)

40%

200

投标人任一分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2.1.4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6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设备工程施工(不含无线设备工程)实施经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实施经验证明文件要求为:(1)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施工内容页、付款页、大签页),合同为框架协议的,除提供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和订单缺一不可,所有订单统一放在该框架协议的后面,订单应加盖买方印章);(2)对应工程结算审计单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业绩。

2.1.7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队伍: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3名。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明文件要求为: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包含正反面)、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额外提供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须额外提供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将认定人员无效。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组施工队伍,每组施工队伍至少包含6人(其中施工队长1名、登高操作人员2名、电工操作人员1名、普通施工人员2名)。可1人具备多个证件,但人数计为1人。

施工队伍人员证明文件要求为: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包含正反面)、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应包含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登高操作人员须额外提供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电工操作人员须额外提供有效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将认定人员无效。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队伍人员均须保证专人专职,不得复用或兼职,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1.8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2辆运输货车(不含面包车)和2辆轿车(SUV算作轿车),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2.1.9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套工具,工具须为投标人自有,每套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标签打印机、手压钳、剥线钳、皮锤、电锤、液压钳、老虎钳、对讲机(成对);须承诺至少配备3套测量仪表,测量仪表须为投标人自有,每套包括但不限于:万用表、光功率计、红光源、测电笔、地阻仪、数显水平尺、激光水平仪。

2.1.10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3套安全生产器具,安全生产器具须为投标人自有,每套包括但不限于:有害气体检测仪(须提供可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硫(或可燃气)四种气体的证明文件,例如说明书或开机照片等)、绝缘梯、安全带、围挡警示器材、防毒面具、近电预警器、灭火器、急救包;至少配备18套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须为投标人自有,每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鞋、反光背心。

安全生产器具、个人防护用品证明文件要求为:均须提供照片(有标注说明)及发票复印件,所提供的发票复印件须清晰体现购买单位名称、开票内容、开票时间等相关内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气体检测仪须额外提供可测硫化氢、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硫(或可燃气)四种气体的证明文件,例如说明书或开机照片等,证明文件须清晰体现可测四种气体,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2.1.11 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险赔付金额不低于80万元)。

2.1.1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本项目标的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招标文件同时须将以下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henghao1228.zgtj@chinaccs.cn):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2022年开发、长安等七区县传输配套设备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BJCG-SJZDX*******

购买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购买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传 真

文件购买情况

所购标段及标段名称

不涉及

汇款方式及汇款金额

公对公:XX元或 张三:XX元(如为多笔汇款,将每笔汇款人及汇款金额分别列明)

日 期

购买人签字(盖章):

备 注

(3)投标人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纳税人注册地址

3

纳税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汇款用途需注明“SJZ设备施工标书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5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史丽兰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2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 郑浩 刘晓泽周莹 杜雯超

电 话:178*****034133*****872

电子邮件:zhenghao1228.zgtj@chinaccs.cn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10(汇款时务必加“-0010”)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石家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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