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至山口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玉林段)施工招标No1标段招标公告

玉林至山口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玉林段)施工招标No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 S216 线玉林至山口 K4+860 ~ K43+600 段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的批复》( 桂路养函〔 2015 〕 1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2015 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于玉林市玉州区、福棉区和博白县境内。玉林至山口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玉林段)№ 1 合同段共一条线路: S216 线玉林至山口公路 K4+860-K43+600 ,采用技术标准:公路设计荷载为公路二级。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4 个月,投资约 100 多万元。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同号
路线名称
起讫桩号
长度 ( 公里 )
波形梁护栏 ( 米 )

1
玉林至山口
K4+860 ~ K43+600
38.74
963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工验收时间在 2010 年 4 月 1 日以后)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不少于 150 万元的公路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 级、 A 级、 B 级、 C 级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2011 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 [2011]1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 2013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4]40 号)相关规定执行。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3 日至 2015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拟投入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复印件; ④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的身份证、拟投入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 C 证、以上有关人员(项目建造师、项目总工、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份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任何代替资料无效);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原件须与复印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⑤ 根据玉办发 [2011]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取得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入本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 U 盘到招标人处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 844 号美东小区 4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将在距开标时间 7 天前将投标控制价上限在《》上发布,请各

投标人自行查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玉林市大北路 288 号 地 址: 玉林市百利街 11 号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丘帆

联 系 人: 罗工 张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

开户名称:广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玉林段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市大北路支行

账 号: ********5829

广西壮 族自治区玉林公路管理局

2015 年 4 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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