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

Ⅰ类变更设计甲供第二批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5]024号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福州至平潭铁路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115号)要求,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Ⅰ类变更施工总价承包竞标工作已经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福州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福州至平潭铁路原设计对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未进行扩能改造。截至2014年底,福州南动车运用所配属动车组67组,鉴于福州至平潭铁路建成后,相应动车组数量还将增加,现有4线检查库和25条存车线,动车组一级修、存车和外皮洗刷能力不足;且动车组轮对修形和探伤设备配置不适应,路局结合运输需要,相应提出在既有用地范围内调整优化临修及不落轮镟库、洗车机和走行部诊断设备位置,增加检查库线、存车线、外皮洗刷线和轮对修形、探伤设备的变更设计,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6100平方米。施工总工期4个月。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有:电磁探伤装置等、动车组轴承状态监测装置、动车组检修调度安全监控系统、动车组车内及大部件吸尘器等设 4个包件,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4月7日~4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购标书银行交款单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以前密封递交至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 其他

根据南昌铁路局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关于印发《南昌铁路局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铁建设〔2014〕578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公告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铁分院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与投标保函一起封装)。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南昌铁路局福州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站前路28号七楼

邮 编: 350013

联 系 人: 欧丰榕 王长荣

电 话: ****-******** ****-********

传 真: ****-******** ****-********

(2)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永丹

电 话: ****-********

收款单位: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单北大街支行

帐 号: 0200 2102 1920 0035 779

日 期:2015年4月7日


附件:

项目名称:福州南动车运用所扩能工程Ⅰ类变更设计 招标人:南昌铁路局福州枢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5]0 24号


序号

包件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投标资格条件

售价(元)

1

FZN-13

电磁探伤装置

1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涉及铁路探伤、试验、检测、安全四类专用设备须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效项目授权。

3、投标产品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上道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路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材料。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需有动车所工机具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近2年至少1份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

1000

2

存放柜、存放架

1

3

弹簧秤(0~100N)

1

4

卡尺

1

5

智能轮对数据检测仪

1

6

便携式轴温检测仪

1

7

电工工器具

2

8

胶轮手推车

2

9

磅称

1

10

台称

1

11

微电脑蓄电池充电机

1

12

车窗维修工装

1

13

动车组接地电阻测试仪

1

14

电动割刀

1

15

车钩检查样板

1

16

车钩中心及弹簧座高度尺

3

17

低电阻测试仪

1

18

制动盘磨耗测量尺

2

19

FZN-13

胶枪(双管)

5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涉及铁路探伤、试验、检测、安全四类专用设备须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效项目授权。

3、投标产品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上道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路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材料。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需有动车所工机具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近2年至少1份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

20

动车组车辆车轮专用检查器

6

21

笔记本电脑

3

22

故障处理照明灯

2

23

便携式受电弓应急升弓装置

1

24

录像灯(32G)

8

25

数码照像机、摄像机

2

26

应急灯

8

27

标识标牌及停车指示牌

2

28

动车组车轮外径测量仪

1

29

计量标准器

1

30

CRH380检修专用工器具

1

31

移动式空压机

1

1

FZN-14

动车组轴承状态监测装置*

1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

2、带“*”标记的须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效项目授权,需有动车所使用一年以上良好业绩及使用证明。

3、投标产品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上道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或路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材料。

4、根据铁路专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凡涉及探伤、试验、检测、安全四类设备,须提供原铁道部批准生效或路局级技术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

1000

2

库内液压挡车器(含指示牌)

2

1

FZN-15

动车组检修调度安全监控系统*

1

1000

2

进出库及接触网供断电声光报警系统*

1

3

转向架更换设备搬迁

1

4

存车线蹬车梯

14

1

FZN-16

动车组车内及大部件吸尘器

4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带“*”标记专用设备须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的有效项目授权。

3、投标产品如需要强制性认证或上道准入许可,则需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路局级及以上技术评审材料。

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需有动车所工机具设备的供货经验,提供近2年至少1份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1000

2

便携式安全照明灯

24

3

厂内电瓶车*

2

4

蓄电池叉车*

1

5

手动液压搬运车

1

6

地面清扫车

1

7

洗地机

2

8

高压冷热水清洗机

1

9

轮对踏面检测样板

1

10

扭力扳手及校验仪

1

11

对讲机*

40

12

便携式轮对及制动盘尺寸检测仪*

1

13

便携式空心轴探伤仪*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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