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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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2-10-13 15:01: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10-14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10-21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文件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XDX-LZY-******),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采购内容: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湘西电信拟采购改造防火门、重新充装七氟丙烷气体、维修水泵设施、改造消防栓和消防应急标志等消防设施项目。 1.2、项目预算:40万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1.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1.5、供货期:合同签定后一个月之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整体折扣95%,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 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2.3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对应上述要求。 2.3、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应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241*****966@qq.com(网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如下: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2)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5)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6)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各一份,该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缴纳购买比选文件费用。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时30分00秒。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吉首市团结西路3号电信公司50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样品要求:/ 。 7.参选人注册7.1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7.1.1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 7.1.2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通服供应链湖南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hnzb.chinaccssc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团结西路3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邮 编:****** 联系人:吕卓亚、赵博文 招标师:张进进、谭龙江、李光石 电 话:189*****949(吕卓亚)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户 名: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账 号:********** 联 行 号:313*****6021 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比选公告附件: 比选文件售卖登记表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8.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比选邀请书。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评选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办法前附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服务40分,价格6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1.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参选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分公司 二零二二年火灾隐患专项整改项目施工合同 中国电信[ ]分公司 [ ]年[ ]月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 ] 1.4承包方式:[ ] 1.5施工进度: 1.5.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1.5.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开工前[ ]日,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当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甲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应当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6负责按时组织工程验收。 2.7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3.1办理施工所需的一切手续,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指定乙方现场代表[ ] (更换现场代表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具体组织现场施工并处理施工现场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在具体项目中的项目总负责人、现场代表及项目组成员需合理配置,并应当以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指派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增减或调换。 3.3乙方应当以具备法定资质、与乙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施工人员参与工程施工,不得使用挂靠队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工程。 3.4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害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害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3.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及甲方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日起[ ]内完成整改,工期不顺延。 3.6乙方应当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7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毒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8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各种设备管线。 3.9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当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10在验收前乙方应当负责妥善保管工程(包括工程所涉建筑物、设备管线等),并清理好场地。 3.11乙方应当与参与本合同工作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承担乙方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定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二的《用工承诺书》。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当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应当及时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3.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第四条工程期限及验收标准 4.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时,应当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而承担的合理费用。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2016)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5本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6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应当在验收工作开始前至少[ ]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若甲方未参加验收并要求复验时,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当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7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质量事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9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5.1为规范通信建设市场,约束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同时向甲方交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并应当在收到甲方的扣除通知后[ ]日内补足。 5.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等款项后的剩余款项(如有)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如双方继续开展其他项目合作的,则乙方同意甲方将上述剩余款项直接用作其他项目中相应金额的乙方履约保证金。 5.3若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每次有权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万元,乙方并应当在收到甲方的扣除通知后[ ]日内补足: (1)乙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或施工中有挂靠或被挂靠行为。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产生较大影响。 (3)乙方存在不正当竞争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中国电信或甲方的利益或信誉。 (4)乙方有故意毁损中国电信或甲方声誉的行为。 (5)乙方私自处理工程拆旧材料。 (6)乙方违反3.7款妥善管理施工现场约定的。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出现5.3条情形造成甲方损失,扣除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差额部分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费用及支付 6.1就本项目工程施工事宜,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工程款预算总价(“预算总价”)(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 ],其中工程造价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安全生产费的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工程造价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和工程款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6.2支付方式 6.2.1工程开工且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1)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复印件一份。 6.2.2本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总价的[ ]%,计大写人民币[ ],¥[ ]: (1)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2.3甲方审计机构或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审定或审核确认结算金额且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后[ ]日内,甲方以结算金额为基础,扣除上述已支付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1)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2)结算单原件一份。 6.2.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6.2.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6.2.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6.2.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中国电信[ ]公司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6.4本合同第6.1条所列价格为预算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机构或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审定或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如最终结算金额超出预算价[ ]%的,则双方应当就超出部分签订补充合同,否则甲方对超出部分无需承担付款义务。如果审计金额少于本合同费用金额,对于差额部分,乙方应当于审计结果做出后[ ]日内予以退还。 6.5本项目工程款总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施工事宜向乙方另行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6.6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6.7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 6.8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设备及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9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7.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附件一),并严格履行。 7.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电信及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7.4本工程安全生产费按照工程造价的[ ]%计取,计大写人民币[ ],¥[ ],不含增值税。安全生产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预付安全生产费总额的70%,在确认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后的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安全生产费。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全额预付安全生产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8.2乙方有本合同5.3条规定的任一项违约情形,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返还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8.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每拖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8.4工作进度延迟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完工、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当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乙方应当每天按相当于工程款预算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天时按1天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工程款预算总价的[10]%或迟延达[ ]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5本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 ] 年(法定标准不低于2年)。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包括保修期服务),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款预算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 8.6乙方应当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当照价赔偿。 8.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8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工程施工,且经过限期整改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按照工程款预算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9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当依法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同时报告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故意迟延或者谎报伤亡事故。否则,除应当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行政、刑事责任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预算总价[ ]%的违约金。 8.10乙方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款预算总价[ ]%的违约金。 8.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和合理费用。 8.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九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保证本项目施工和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以及最终完成的项目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协议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日内通知合同对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乙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则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乙方应当每隔七日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四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等有关资料。 10.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及工期延误,由双方按以下方式分别承担: 10.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10.3.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0.3.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4停工期间,乙方应当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5不可抗力结束后工程进行清理、修复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10.3.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且各方均不承担延期的违约责任。 10.4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0.5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具体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仍按本条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 11.1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1.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1.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11.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11.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 11.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11.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11.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 11.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11.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 11.12 其他[ ]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各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3.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3.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3.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更改,均应当经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13.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3.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3.7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前述内容的,不受此限。 13.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3.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3.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3.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3.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附件二:《廉洁协议》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附件五:《用工承诺书》 附件六:《互联网信息安全协议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乙方承诺,在按照甲方和具体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乙方须保证具备承接甲方工程及服务所需的有关资质,如因缺乏资质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通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七条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类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材料防火防盗。 3、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八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第九条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十条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具体项目业主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具体项目业主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除遵守已签订的《湘府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弱电管线迁改工程施工(二期)》(以下简称主合同)及本协议书等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四条 工程验收合格移交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之前,乙方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有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并承担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及成品、半成品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 第十五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和遭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和后果。 第十六条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较大增加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为此乙方不得拖延工期。甲方不再为此追加投资。 第十七条乙方施工作业不得使用无证无牌、伪证伪牌、无保险及没有年检的车辆,不得有无证驾驶现象发生。 第十八条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资料进行技术保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须存档的以外,乙方应将其余图纸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二十条乙方须保证具备承接甲方工程及服务所需的有关资质,如因缺乏资质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协议书任一款的,具体项目业主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主合同。构成犯罪的,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将报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 期:年月日 附件二: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的廉洁自律义务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甲方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三)在与乙方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折扣、附加优惠、价格返还、赠送往来等,应全部体现在双方合同和补充文件的条款中。 (四)甲方工作人员在与乙方业务往来、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从甲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遵守如下廉洁自律规定: 1、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它商品和服务; 2、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财物; 3、不在乙方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甲方公务和合同履行的宴请、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要求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或出国留学、参与工程建设、营销活动等提供便利条件。 6、不向乙方推荐或要求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商品和服务等; 7、不在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环节故意拖延、暗示或明确索要财物等。 第二条乙方的廉洁自律义务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参与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向打探评标专家及招标项目的保密信息,不得私下接触甲方从事招投标工作人员。不通过或利用其他途径和方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托人情或施加压力。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联系,严格遵守如下廉洁从业规定: 1、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其它商品和服务; 2、不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履行合同的宴请、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为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或出国留学、参与工程建设、营销活动等提供便利条件。 (四)在合同执行、项目验收、款项支付等环节不要求、不配合甲方人员进行违背合同条款的违规、违约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到货验收证明、工程初验或终验报告等。 (五)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对违反协议行为的调查处理。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信息。 第三条乙方违约责任的免责约定 甲方承诺: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可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举报。 (二)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甲方信访举报方式 甲方集团审计法务中心举报电话、联系人、邮箱、QQ号码及信函地址: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 举报电子邮箱: 举报QQ号码: 举报地址: 第五条附则 本协议为双方所签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与该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 甲方: 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承包项目名称)合同签署签署、履行及其他相关事宜,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限。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人:(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 附件四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责任主体自律,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外包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就外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具备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严格而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二条乙方单位应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和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台账,配备安全生产监督员,加强对日常施工操作人员劳动保护、安全施工操作的检查、督促与指导。 第三条甲方定期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乙方施工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及安全薄弱环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如不按期完成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工具和安全监测器具,交纳保额每人不少于6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对上杆施工操作、电气、驾驶等特种的从业人员要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无证进行操作施工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同时要做好人员报备工作,并每季更新。 第五条乙方的维护组织方案,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措施。同时加强对维护人员的技能培训,以确保安全生产。乙方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操作过程中以及各种施工操作工具要严格按《电信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和工器具使用要求,对违反《电信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过程中以及工器具磨损严重却仍在使用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通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将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电信资源使用情况、客户资料及其它涉及企业秘密或客户通信秘密的信息向外泄漏或者作其它不正当使用,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维护工作的实际情况,需为乙方配发通信机房、机站门禁卡及钥匙,由乙方专人进行保管,不准随意外借。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机站内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甲方《机房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操作,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做好各种维护材料申领及管理工作,并建立登记台帐,注明所领材料的项目名称、用途与使用地点。甲方定期对维护用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实物与使用情况不相符,乙方应按短缺材料价格相应赔偿甲方,对工余料、拆旧料和废料要及时回收上交仓库,严禁任何截留、挪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材料价值向乙方追究其相应的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经常性对其企业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防止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乙方为甲方线路外包期间如出现乙方员工借外包工作便利监守自盗,盗卖甲方在用以及备用的各种通信设施,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外包资格。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移交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十条乙方施工人员在线路日常施工与日常线路巡回其间,发现其它通信运营商以及广电部门有违规占用甲方通信资源时,应立即予以阻止并及时上报甲方驻地网管理员。 第十一条乙方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方法,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在测试障碍处理和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造成人为故障和重大通信阻断。 第十三条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中毒、电击、灼伤、倒杆、冻伤和坠落致伤等),严格按照《电信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操作(如登高、下井等特殊作业,必须配备使用试电笔、有害气体探测等安全设备)。 第十四条普及维护人员的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知识,测量室(配线室)等必须配置强电操作保护器材并强化日常使用培训。防火装置及抢修车辆应定期检查,损坏要及时维修,确保消防和抢修的需要。 第十五条乙方在维护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严格安全管理,若乙方违规操作、操作不当、违反安保要求等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附件五:用工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一、我公司保证依据《XX分公司二零二零年线路大修整治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提供杆线大修整治迁改服务,对于我公司委派的线路整治维护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我公司保证该等人员具有线路维护所需各类证件,我公司依法与工作人员签署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我公司依合同为中国电信提供线路整治维护服务所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员不因合同的履行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而与中国电信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声称我公司工作人员与中国电信存在劳动关系,我公司应当负责解决,并应当赔偿中国电信就此承担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赔偿金额等。 二、我公司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 三、我公司工作人员在提供线路整治维护服务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导致他人财物损坏等事故,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四、我公司应依法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等,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及纠纷,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中国电信损失的,我公司承诺进行赔偿。 五、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处理,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六:互联网信息安全协议承诺书 互联网信息安全协议承诺书 一、本单位(或个人)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二、本单位(或个人)承诺遵守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本单位(或个人)保证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本单位(或个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五、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健全各项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六、本单位(或个人)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列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或个人)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或个人)承诺及时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业务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 九、本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a. 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转租行为; b. 不得擅自改变业务用途及相关设置; c. 保证所提供的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有义务配合接入单位工作人员核对网站备案信息,保证备案信息与许可证载明事项一致。同时,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接入单位。凡因提供备案信息不详或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接入单位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十、如因违反本信息安全承诺书上任何条款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或个人)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本单位(或个人)将在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责任范围内直接赔偿。 十二、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施行。 签字: 盖章: 日期: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是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2022年通信机楼火灾隐患专项整改气体灭火系统技术方面和其它有关方面的说明。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和适用的标准。参选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需要的高质量的系统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所有文件、图纸及相互通讯,均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 1.4 技术规范书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使用国际单位制(SI)。 1.5 参选方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比选方将认为参选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其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参选文件附件 “差异表”中。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参选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同等规模通信机楼的经验,本着节省资金的原则执行。 1.7参选方应具备所供设备及系统在国内有五年以上成功运行的业绩,具备安装、调试的资格和经验,其分包商亦应具有同样资格和经验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比选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1.8参选方提供管网式和预制式七氟丙烷灭火设备、水喷雾灭火系统、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中的主要设备、仪表及装置(机械泄压阀、气体灭火控制盘、火灾探测报警主机、线型感温探测器等)必须具有经过FM或UL认证和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鉴定,并有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证明;供货时提供原厂证明。 1.9参选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选厂、选型应为投标书中列出的厂家。 2工程概况 2.1本项目为2022年年通信机楼火灾隐患专项整改工程气体灭火系统内容。 本项目为改造项目,在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排查发现湘西通信枢纽楼4-5楼机房未安装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整个大楼未安装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已列为集团、省公司重点火实风险隐患台账。 2.2环境条件 多年平均大气温度 16.0℃—17.0℃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8-80% 极端最高气温 40.6℃ 极端最低气温 -15.5℃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1284.2mm-1416.9mm 2.3对气体消防系统的总体要求 管网式和预制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式灭火系统装置多于一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和管网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之上; 配电室及高压室灭火设计浓度为9%,通讯机房灭火设计浓度为8%; 气体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并应标注每个容器的编号、容积、皮重、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 管网式系统设置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启动三种启动方式;预制式系统设置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气体灭火系统其他要求详见国家标准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005)中的相关要求。 2.4对火灾报警系统的总体要求 本项目各消防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各防护区灭火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火灾自动报警主控机安装在消防控制室,要求消防系统留有与扩容接口; 参选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消防控制柜,通过消防控制柜实现对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监控。CRT操作员站安装在消防控制柜上,并配有彩色多媒体平面图形系统,系统应配置不小于15英寸的纯平彩色显示器。探测报警区域内,任何一点出现报警/故障,消防控制盘应发出的声光报警信号和相应的文字提示信息,同时该点的平面位置图也应在CRT上显示。值班人员通过文字提示信息及平面图形可以准确直观的了解报警/故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彩色多媒体平面图形系统应能够实时显示火灾报警、故障状态信息、各区域平面图形,并能按时间顺序登录保存打印历史资料信息。 火灾报警系统其他要求详见国家标准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2013)中的相关要求。 3技术条件 3.1参选方的工作范围 参选方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参选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1按照环境要求和使用条件,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以及设计院提供的有关图纸和资料,负责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造、检查、试验、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并确保系统正确可靠和有效地运行。 3.1.2提供构成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必须的全部硬件(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及其相关软件。 3.1.3 参选方应积极与安装单位、空调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供应厂商配合,完成接口工作。 3.1.4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 3.1.5 提供必须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其质量、份数及资料提交进度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参选方提交的图纸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气体灭火系统及设计说明。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说明及平面布置图 ●控制原理的接线图。 ●系统总配置图。 ●I/O清单。 ●探头、中继器、手动报警器等系统中所有设备的端子接线图。 ●机柜及箱、盘的盘面、盘内布置图、盘内接线图及端子排出线图。 ●手动操作系统的布置图、原理图、接线图并提供详细的功能说明。 ●系统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要求、外型尺寸、详细样本及说明书。 ●设备材料清册、电缆清册。 ●设备样本。 3.1.6 全面负责系统安装指导。 3.1.7 负责系统软件的编程和调试,并达到本规范书的全部功能要求。 3.1.8 设备出厂前应通过动态模拟的方法,进行闭环运行、测试和演示本规范书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比选方有权在设备验收期间随时对控制系统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抽检。 3.1.9 比选方负责提供电源,配合接口设计,系统与外部的电缆联系,确认参选方图纸资料。 3.1.10 根据工程需要,由比选方在适当时间联系消防工程安装单位、气体灭火装置供货单位、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供货单位等组织召开联络会,协商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各供货方应积极安排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3.1.11 参选方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4份,其中设计院1份,比选方3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比选方电子版文件各一份。 3.2比选方的工作范围 比选方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 3.2.1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机柜基础和埋铁。 3.2.2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不停电电源。 3.2.2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接地。 3.2.3所有从现场到参选方提供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端子柜之间的接线、电缆敷设工作。 3.3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即以比选方发出本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引用的规范和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7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2014 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消防产品规范和标准。 3.4技术要求 3.4.1系统组成 3.4.1.1管网式和预制式七氟丙烷灭火设备; 3.4.4.2水喷雾灭火系统设备 3.4.1.3区域报警控制装置(网络式结构); 3.4.1.4探测系统(包括各种模块、感温感烟探测器、温感电缆、手动和自动两种报警 触发装置等); 3.4.1.5火灾事故声光报警器; 3.4.1.6备用直流电源; 3.4.1.7与消防泵联动部分的接口; 3.4.1.8与空调、风机、防火阀控制系统的接口; 3.4.1.9泄压装置和事故后排风风机; 3.4.1.10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接口; 3.4.1.11手动报警按钮及联动设备。 3.5火灾检测、报警区域划分 3.5.1消防控制盘布置在集中控制室。 4系统功能要求 4.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对火灾进行探测,发出声光警报并自动遥控及就地手动启动灭火系统,并对消防及灭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应连锁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火灾确认后,应连锁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应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应自动接通火灾报警装置并接通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消防控制盘上应设置手动操作气体消防系统有关设备的操作开关及指示灯。 4.3系统中每个报警触发装置的信号,在就地区域报警控制装置和中央监控装置上应同时有文字(中文)及声、光显示,并均能报出报警/故障的具体位置、时间、类型等信息(主机、分机为网络式结构)。 4.4在操作面板上可使任一带地址探测器或控制模块失效或恢复。 4.5区域报警控制装置应能反映本区域各火灾探测回路及探测器的故障,中央监控装置应能反映全系统报警控制装置及各火灾探测回路的故障,并具有多对联动用输出接点。 4.6当某个通信回路发生故障时,在操作面板上操作上操作可使该回路失效。当故障排除后又可操作使该回路恢复。 4.7中央监控装置应能显示火灾发生的区域、部位及时间,应为全中文显示,中文菜单,中文操作面板及中文打印。 4.8 中央监控装置还应具有故障报警、火灾优先、自检(定时、手动)、时钟等功能,故障报警与火灾报警的音响和灯光都应有所区别,并能显示故障发生的区域。当火灾报警与故障报警同时发生时,火灾报警优先。自检电路供检查报警装置与中央监控装置之间连线是否正常与可靠。时钟要求显示年、月、日、时、分;火灾发生时间;暂停;火灾首次报警时间;内部自动连续计时。应具有安全关闭的功能。应可以设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操作密码,保证系统操作安全。在故障显示中除一般故障外,还应显示电源故障,回路故障和接地故障等功能。 4.9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电厂特点(如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潮湿等)选择。对于自动灭火系统,当其中任一路报警时,应向就地区域盘及主控制盘发出报警信号,当两路探测器同时报警时,自动联锁启动灭火系统。 4.10采用气体灭火的区域,每一防护区内安装两种不同的探测器,并分成两组安装。当一组探测器探测出火灾或有火灾危险时,在中央控制室的主控盘上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将报警信号输出给灭火现场控制盘。当第二组探测器报警时,主盘仍有声光报警信号,并将第二组报警信号输出。每个气体灭火保护区域均设声光报警器、警铃;可实现火灾报警与气体喷放有不同的声光报警的功能。气体释放后,主控盘可接受气体灭火系统的反馈信号,主控盘可显示“气体释放”及相应区域的地址等信息。 4.11比选方向参选方提供两路220VAC 50HZ电源(一路UPS电源、一路保安电源)到火灾报警主盘。当参选方还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时应自备变压器等转换装置实现。参选方供货范围内的各设备供电由参选方自行解决。 参选方提供的中央监控装置与区域报警装置已有专用备用电池电源及自动充电器,备用电池应可在最恶劣工况下连续使用8小时。 4.12消防通讯系统 手动报警器设置对讲电话插孔每个就地区域报警盘及其他重要部位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 4.13参选方应提供集控楼的火灾事故广播系统。 4.14参选方提供与全厂的事故照明系统的控制接口。 4.15参选方应提供与空调,风机控制系统的联动控制接口。 4.16参选方提供的与气体灭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接口。 4.17参选方所供系统与其它系统的接口形式,根据比选方的要求确定接口形式为24VDC信号。 5控制要求 5.1参选方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及探测器应为智能型的国际工业消防界成熟产品。 5.2考虑到机房恶劣环境(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潮湿等),参选方提供的线型感温电缆。 5.3探测报警区域内,任何一点出现报警,伴随着主控机发出的声光报警信号,文字提示信息在主控制盘上醒目的显示出来。值班人员通过文字揭示信息可以准确直观的进行判断。 5.4区域报警控制盘应能实现对本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的监控,同时区域报警控制盘与中央监控装置通讯,中央监控装置负责全大楼火灾报警和消防系统的监控。 5.5当探测器或监视模块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系统应能打开声光报警器提示工作人员。同时也能自动/手动启动消防泵、雨淋阀、关闭防火阀自动开启相应区域的灭火装置进行自动灭火。 5.6电缆夹层、电缆间区域,集控楼各层区域(除蓄电池室)等重要部位的火灾报警与消防系统应联动,为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或确认后手动灭火。 5.7辅助车间通过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后手动灭火。 5.8区域报警控制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报警区域的探测区域总数,应留有20%的裕量,中央监控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保护范围内探测区域总数,并应留有15%的裕量。 5.9灯光报警装置和音响报警装置其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应不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5.10控制器模件若使用机存储器(RAM)则应有可充电电池作为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 5.11某一个控制器或模件故障应不影响其它控制器及模件的正常运行。某一通信回路发生故障不影响其它通信回路和整个网络的正常工作。 5.12参选方提供的电源故障应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控制器及模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5.13参选方提供的I/O卡件全部为“智能化”的。 5.14参选方提供的主控制盘是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监视控制中心。运行监视应具有数据采集、中文提示信息、参数处理、参数打印等功能。 5.15参选方提供的主控制盘具有编程功能。 5.16参选方提供的控制盘、台、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能够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5.17参选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先执行我国有关的防火规范及国家标准。 6.供货范围及时间 6.1参选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技术要求的完整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因供货方原因造成供货范围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则由此而引起的变动和费用增加由参选方自己负责。 6.2参选方的供货范围还应包括提供本工程技术文件,详细内容及份数在报价书中说明,由比选方确认。 6.3参选方的供货范围内所供设备在附件中以表格形式详细开列,若设备清单中有漏项或多列的设备附件,参选方需在报价书中说明,并由比选方确认。 6.4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一个月之内。 7.工程服务 培训服务 7.1参选方应对比选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掌握系统的组态、调整、使用、维护、保持系统最佳运行。 7.2 参选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技术措施、目的要求等内容。 现场服务 参选方应负责进行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并负责系统验收直至投入运行。 8.工作责任 参选方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硬件和软件的设计、供货、调试进行全面负责,其功能必须满足技术要求。当比选方在技术要求范围内对系统的质量和完整性提出合理意见时,参选方应设法予以满足。 9.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9.1参选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的供货。当参选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比选方,以使比选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9.2参选方提供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应有详细的说明,以便比选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9.3参选方应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的专用工具此外,参选方还应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清单。 10其它 10.1参选方应承诺在整个工程期间,若供货范围和数量发生变化,设备单价不变。 10.2若经权威部门鉴定,因供货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给比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参选方予以赔偿。 10.3若装置投运后出现故障,供货方应在接到比选方通知后48小时内无条件到现场予以处理。 10.4参选方的报价书中应注明单项报价,不可只报总价。 10.5 消防报警控制系统设备材料清册 消防报警控制系统设备材料清册 备注:其余辅助配套设备的规格、数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规范及系统的不同配置。 11 投标系统可靠性评价,投标人提供。 12 投标商在参选文件中必须附上所供产品的完备样本。 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 参选方需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包括控制系统设计、组态和现场调试。并达到本规范书所要求的性能指标。 1.2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参选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的要求。 1.3参选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参选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4参选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2供货范围 2.1 供货范围界限划分 2.1.1以现场电缆信号端子为界之内的全部软硬件设备及其它相关软件。 2.1.2以电源进线柜总接线端子为界所有系统供电,配电设备和预制电缆。 2.1.3 实现所供系统与其它系统接口。 2.2设备范围 参选方按此表格形式提供清单填写顺序要与报价表中的顺序一致 表1:供货清单 表2:专用工具清单 表3主要软件清单 2.3备品备件 2.3.1参选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是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五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且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公开报价的70%。当参选方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比选方,以便比选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2.3.2参选方应对所供设备进行在线联调、现场可利用率测试以及三年运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提出建议和报价。 2.3.3投标书中应列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比选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2.3.4参选方提供备品备件的保管资料,如存放期限、是否需干燥剂等。 2.3.6所有备品备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应进行测试,以保证在系统中正常运行。 2.3.7每一种类的模件,至少应有10块模件的随机备品备件。 2.3.8商业运行前损坏的模件或设备由参选方无偿提供,且不计入随机备品备件。 2.3.9参选方应分别列出易耗品、随机备品备件、三年运行和维护必需备品备件清单。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商务参选文件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2.初步评审索引表 3.商务评审索引表 4.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5.参选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8.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9.销售/转许可同意函 10.廉洁参选承诺书 11.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12.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3.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14.业绩情况表 15.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6.参选人须知应答偏离表 17.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8.商务规范书应答偏离表 19.参选人认为在商务参选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分册 技术参选文件 20.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21.技术评审索引表 22.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 23.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应答偏离表 24.项目建议书 25.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以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先后顺序排序 26.参选人认为在技术参选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分册 报价文件 27.报价文件封面 28.参选一览表 29.参选保证金 30.参选保函(如有,格式) 31.其他 2.初步评审索引表 初步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3.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5. 参选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120天)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公告链接)。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9.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8.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00722】,内容详见比选公告链接),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3)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4)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联系人签名: 编制要求: 1.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针对特殊情况下接受代理商参选(①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②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项目,应同时提供参选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参选理由的说明文件。 3.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销售/转许可同意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1.我方【 (同意/不同意)】买方/采购方将【 (比选项目名称)】采购的设备及相关服务、软件许可等直接或集成其他设备、服务销售/转许可给买方/采购方的客户,买方/采购方向其客户销售/转许可的价格由买方/采购方自行确定,我方不再向买方/采购方及其客户收取费用。 2.如【我方/我方的代理商】在本项目中选,我方承诺将按照本项目签署的合同(协议)向买方/采购方及其客户提供无差别的服务并保证买方/采购方的客户享有协议下买方/采购方的所有权利。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编制要求: 1. 提供本文件原件。 2. 代理商参选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 10.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比选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致: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XXXXXXX”比选中中选,我公司承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贵单位支付比选服务费。比选服务费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标准计算。 我公司若违背上述约定,推迟或拒不支付比选服务费,我公司愿按比选服务费金额的3‰/天支付违约金,在采购单位付给我公司的该项目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中扣付,并按贵公司要求办理款项付讫手续。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未发生诉讼和/或仲裁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近年无诉讼和/或仲裁”。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备注:参选人涉及到的诉讼如影响本项目的履约,其参选将被否决。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 2)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 3)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13.
注:1.参选人应当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项目当地的办事机构类型、备品备件库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本表不够时可复制和扩展,并请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需提供本地办事处自有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人员的名单、身份证、职称证、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14. 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情况表
注:如本项目/本标包对供应商或者应答货物业绩有要求,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本表并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5.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6. 参选人须知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参选人须知,就参选文件对参选人须知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参选人须知无任何偏差,参选人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7. 点对点应答说明: 参选人须对商务规范书所有合同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商务规范书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首先针对合同条款各条款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应答标准说明如下: (1)应答中应明确答复“满足”或“不满足”,其他答复均视为“不满足”。 (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参选人完全满足该项条款。 (3)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参选人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参选人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详细说明。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 (4)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 参选人须对商务规范书所有合同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附于此处。 18. 商务规范书应答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商务规范书条款,就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差,参选人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 3.“商务规范书应答偏离表”如与“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出现应答内容不一致,以“商务规范书点对点应答”为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9.1营业执照扫描件 19.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 我司郑重承诺,如我司在本项目中选,我单位承诺可开具符合你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20.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21.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22.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 点对点应答说明: 参选人须对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在引用本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的基础上,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即:首先针对技术标准与要求各条款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的应答,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要求进行描述或说明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详细的描述或说明。应答标准说明如下: (1)应答中应明确答复“满足”或“不满足”,其他答复均视为“不满足”。 (2)对于答复为“满足”的条款,表示参选人完全满足该项条款。 (3)对于包含有多项内容的条款,如果参选人对其中部分内容存在有不满足的情况,参选人应在应答中予以明确指出并做以详细说明。对于在应答中没有明确说明不满足的内容,均视为满足。 (4)对于需要进行描述或说明的条款,可以采用附件方式答复,并在点对点应答中用“详见”、“参见”的方式明确指明附件名称中的具体章节、页码及条款。 参选人须对技术规范书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附于此处。 23.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注:1.参选人应当逐条对照比选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就参选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存在的偏差与例外逐条做出说明; 2.如参选文件对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无任何偏差,参选人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 3.“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应答偏离表”如与“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应答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点对点应答”为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24.项目建议书(格式自拟) 25.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以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先后顺序排序 26.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28.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 ★2、此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当场唱价,报价价格只针对本项目; ★3、 报价均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2位小数; ★4、 报价设最高上限价,最高上限控制价为整体折扣95%,超过最高上限控制价,其参选将被否决; ★5、应答人依据第三方造价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相关文件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 6、第三方造价公司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湘建价〔2020〕5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配套的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2022]14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长建价[2020]5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按不含进项税价发布的通知、人工工资单价按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市〔2020〕46号调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进行工程造价。 参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29.明细报价表 无 30.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 31.参选保函(格式,参选人选择递交保函时适用) 参选保函 致:(受益人)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保函开立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方、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按参选人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或 2.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参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改变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或 4.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或 5.参选人有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的。 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参选有效期,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参选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方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保函开立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2.其他 参选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额外承诺等 保证金退还说明 (1)为保证参选保证金的顺利退还,请准确填写以下信息:
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承诺书 致: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针对营改增后比选代理服务费用的发票工作,我公司承诺如下: 我公司属于以下第__种情况。 对于我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比选代理服务费,贵公司不需开具相应发票。 我公司不是一般纳税人,对于我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比选代理服务费,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于我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比选代理服务费,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对于我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比选代理服务费,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我公司的税务信息如下(以下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填信息):
自取:我公司到比选代理机构地址自取。 快递:我公司同意贵公司后期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将标书费发票和服务费(如中选)发票寄送到我公司以下地址:
注:不需要发票的参选单位不填写以上信息。 针对开具发票我公司知悉如下事项: 我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填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的各类发票问题(包括发票信息错误、寄送遗失等),均由我公司自行负责,贵公司不予退换。 我公司知悉增值税发票的各项规定,由于我公司填写的信息有误,导致的各类发票问题(包括发票信息错误、寄送遗失等),均由我公司自行负责,贵公司不予退换。 如我公司未按以上要求及时反映企业相关信息,则贵公司可直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公司后期不要求退还。 特此承诺! 另外为方便后期参选过程中的事务沟通,我公司指定下列人员作为本项目联系人: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版本号V20220120)】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不定期更新,在编制比选文件时,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询并使用最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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