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犬防疫苗招标公告
畜牧兽医局犬防疫苗招标公告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犬多联苗(多种) | 数量按照2015年杭州市各城区动物防疫部门(不包含余杭区、萧山区)犬类疫苗实际使用量计。 |
2 | 犬狂犬病单苗 |
该犬防疫苗均为进口疫苗,国产狂犬病疫苗由省直接组织分发,不在该次采购范畴。犬多联苗(多种)和犬狂犬病单苗需来源于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代理商应具备代理销售授权书、国家农业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兽用生物制品)。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 :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2)。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5年4月27日14时整,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大会议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
10、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单位联系人:吴闽红,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佳
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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