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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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13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0-18 18:00:00 |
采购单位 | 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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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001 | HHYGTT2022-15 | 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等有关规定,现拟对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1.3项目建设规模:88号-95号杆塔组立电缆敷设及旧线拆除。
1.4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6日)。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1.6招标范围:
3522罗达线88号-95号迁改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能及时配合完成该项目前期外线接入方案的论证及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2.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19年9月1日以后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
2.6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
2.7参与本施工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并对更换人员进行1至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岗。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以该人员近半年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为依据)。
2.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或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告);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2.9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9.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2.9.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9.3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2.10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编制于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须知
3.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3.2各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3.3招标控制价:*******.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总报价不得超过******.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3.5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4、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2年10月13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8时00分。
5、结果公示
5.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价格清单纸质版(加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新区
联 系 人:令 欢/张苗苗
联系电话:*******/151*****963
电子邮箱:*********@qq.com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信息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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