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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哈尔滨新区物联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以东、A-01-23-02地块以南、规划207路以西、九洲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用地面积
*****.14 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制品加工车间、标准厂房、配套服务楼等。同时,项目拟购入地块北侧两栋现有建筑,建筑面积共
*****.02平方米,并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改造。
2.4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各类勘察、测量、监测的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其它专项咨询:水土保持相关服务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服务工作、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地震安全性评价、产权办理、结构鉴定等其他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3)工程勘察及测量:形地貌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开工定位测量、管线定位测量、竣工测量等相关工作内容;
(4)工程设计: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招标工作、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协助设备材料封样及选型、设计变更管理、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等。
(5)造价咨询: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6)招标代理:完成本工程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根据项目总体计划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制定招标采购方案,依法招标采购活动,包括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采购等一切后续与工程相关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含办理招标采购工程的报建、发包申请,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如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文件整理和备案,协调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并包括招标文件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发生的服务(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7)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水土保持: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3环境影响评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4表土剥离编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6工程测量:具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7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8造价咨询: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9招标代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10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本项目牵头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具备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3 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 年 06 月至 2022 年 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网址、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规定,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3.3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表土剥离编制负责人:具备土地规划或测绘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5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3.6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
3.3.7测量负责人:具备测量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8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3.9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10监理其他人员:拟派其他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需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表土剥离编制负责人、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并具备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网址、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规定,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表土剥离编制负责人、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 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表土剥离编制负责人、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2年10月20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03日09时30分。
6.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09时30分。
8.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10.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 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1 1.其他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 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 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投标期间,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1.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
1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人:哈尔滨新区物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恒大御景湾5号楼门市20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