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焚烧处理招标公告

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焚烧处理招标公告


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受金洞管理区城建规划房产局的委托对金洞管理区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城区环卫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1.2招标编号:QYZP********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1.4建设地址:金洞管理区城区
1.5项目预算:¥85万元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一般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证明);
(5)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将以原件为准的资质证明及加分证明资料装入文件袋中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分标准中以原件为准的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加分项不予计分)。
3.招标文件发售:
(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7日起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接收邮寄、电话及网络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述材料提供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9: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地点: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6.开标会要求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带身份证准时到开标会场,并签名以示出席。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否则,其投标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洞管理区城建规划房产局
联系人:刘建文 电话: 138*****970
代理机构: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琼 联系电话:****-******* 158*****698
地址:祁阳县祁山路3-5号4楼(龙山办事处对面)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投标人在2015年4月24日17时前以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间缴纳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3865

报名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
户名:祁阳县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祁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50 0710 5250 1502
9、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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