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和相关部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部署,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北京市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参考指南》《北京市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办法》《北京市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北京构建“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工作方案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功能体系,完善在线旅游平台、文化主体信用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完善京津冀文化和旅游行业一体化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8.94万元。

(二)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四、服务内容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主要包括5项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模块完善及数据对接:依托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档案等模块,推进行业主体的诚信意识,逐步形成行业信用生态闭环;强化行业主体信用数据与北京市大数据平台信用数据共享交换。

(二)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加快文化和旅游信用监管融合,优化调整文化和旅游行业主体信用评价模型,从公共信用、经营管理、行业管理、履约践诺、社会评价、安全保障、社会责任等维度优化评价指标,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和共享;扩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体信用数据对接及评价模型建立。

(三)“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信用”等级矩阵,确定监管对象的“风险+信用”等级,建立四级检查对象名单,针对不同级别检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有限监管资源向失信企业和高风险企业倾斜,改变传统的平均用力的监管模式。

(四)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及联合检查行动:组织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局及文化执法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参加的“京津冀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并开展三地联合检查,交流管理和执法经验,不断巩固京津冀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依托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网,开展京津冀信用信息联合发布等工作,推动京津冀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互认。

(五)行业信用工作研讨培训会: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信用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组织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人员,以及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开展信用工作研讨培训会,强化监管执法业务技能提升,以及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费用预算明细;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公司负责人(股东和高管人员)情况声明;

(六)廉洁合同一式三份(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不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单独递交采购人);

(七)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

(八)其他证明文件。

注:1.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2.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纸质版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封口处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综合实力、项目方案、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中标。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旅游大厦1102(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人及电话:武志阳 ********(电话号码有效期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附件:廉洁合同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信用监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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