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春镇景林村维修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项目比选公告

丽春镇景林村维修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项目比选公告

丽春镇景林村维修9组

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

项目比选公告


景林村维修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项目已经2022年第7次议事会会议议定实施,拟采取公开比选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施工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景林村维修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项目;

2、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潘家林—花街子道路858.20㎡;

3、建设地点:景林村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

4、比选人:丽春镇景林村村民委员会;

5、资金来源:市交通局;

6、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控制价)为:*****.7元;

本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参照成都市2022年第7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当地市场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7、工程结算:本项目按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工数量为准;如因材料价格变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材料价格按以下规定予以调整:以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材料价格做为基准价,在施工过程中,当水泥、砖、砂、石、钢筋及混凝土材料价格涨(跌)幅超过基准价的5%时,超过部分按工程施工当期信息价予以调整,最终进入竣工结算价中。

8、工期要求:1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10、付款方式:完工验收审计后付款(其中:扣除3%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一年后不计息退还)。


二、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条件:施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公司资质证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因疫情,不接受省外企业报名。

2、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企业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2022年10月19日下午5:00到景林村村民委员会报名和领取工程量清单。报名详细地址:丽春镇景林村村委会。联系人:王德刚,电话:138*****230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比选的施工企业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鲜章)。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三、比选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叁仟元整。保证金的具体金额暂定为最高限价的3%。若比选申请人中选,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比选申请人未中选的,在宣布成交通知时无息退还。若比选申请人未按规定参与比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比选保证金转账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丽春支行(凭存根到景林村村民委员会开具票据)。

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丽春镇景林村村民委员会;账号:022*****012**********

款项来源填写为:丽春镇景林村维修9组潘家林路段—花街子路段项目比选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下午5:00。

四、比选资料的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等相关证件;

2.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信誉、财务及业绩证明;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书封面需加盖公章,编制人员需在封面盖章并签字)。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2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2、比选地点:丽春镇景林村村民委会会议室。

3、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1)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4套(经济标,其中正本1套,副本3套);(2)缴纳比选保证金的票据。

4、比选程序:评选实行现场开标,由业主指定人员对标书有效性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总价)低于该项目(标段)比选控制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比选申请人有效投标价(总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总价)的比选申请文件作为废标处理),如比选申请人大于3家需现场制作3个入围标签,被评定为有效标书的比选申请人在村(社区)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抓阄,抓到入围标签的3家比选申请人入围比选,作现场陈述及答疑(有效标等于3家的,全部直接入围,不再抓阄;有效标书少于3家的作流标处理,重新进行公告招标)。入围的比选申请人作现场陈述后由评审委员会采取投票方式选择得票数前两名的两家单位,若第二、三名得票数相同,则第二、三名再次进行票决;选出两家单位,再以价格从低到高分别作为第一、二名中标候选人;若两家都为最低报价,则由评标组以抽签方式在最低报价单位中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工程中选公示期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必须在三日内进场施工。


丽春镇景林村村民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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