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明招(2015)018号
开标时间:2015-04-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水利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财政局以明水汛[2014]26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水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调查评价进行 公开 招标。

1.1 项目编号:瑞晟明招(2015)018号

1.2 项目名称:尤溪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1.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3.1建设地点:尤溪县;

1.3.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人民币255.25万元;

1.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依据尤溪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充分利用尤溪县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的技术规程及要求,开展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危险区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历史洪水调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等。

2.划分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开展一般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绘制相关图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易发生山洪及洪涝灾害的山洪沟,提出工程治理建议。

3. 尤溪县调查评价任务主要是在规划确定的3180 km2山洪灾害防治区,涉及1个县城、15个乡镇、250个行政村、700个自然村;对联合乡、新阳镇、梅仙镇、管前镇等4个集镇和沿河村落进行重点防治区详查。

1.3.4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通过业主初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1.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调查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业务、技术和人才优势,具有我省暴雨洪水分析的相关经验,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5)投标人必须为闽防办【2014】20号和闽防办【2014】31号文件推荐的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

(6)本项目允许水文单位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其余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1.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6.1 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4月29日(含29日)之前到账;

1.6.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山洪防治保证金”。 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如投标有效期延长,则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也相应延长。③担保公司保函:由经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1.6.3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1.6.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购买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等资料费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

1.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或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1.9.3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水利局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7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97栋

电话:****-*******

联系人:曲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尤溪成功村镇银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9031 4100 1001 0000 000 689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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