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废液处理招标公告
化学废液处理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名称:
我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15年化学废液处理定点服务商,具体要求如下:
1、服务内容包括:两校区教学、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液、过期药品、实验用动物尸体等清运及无害化处理。
2、结算价格以双方合同价格为准(报价单作为协议附件)。
3、中标单位负责化学废液、过期药品、实验用动物尸体的搬运、处置并承担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二.服务方式及要求:
被我校确定为定点服务商后,上述化学废液等年清运三次,具体日期另定;供应商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被用户投诉二次以上的供应商,学校有权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
三.对竞标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
2、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及湖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诚信守时;
5、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招标项目相关业务的历史。
四.付款方式:
在用户对定点服务商所做的服务项目进行验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结算。
五.投标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13日上午9-11时,下午2-4时领取招标书,并交报名费壹佰元整。
2.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5年4月14日14:00—15:0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 报名、投标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总务处资产管理科(304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4. 投标文件请提供公司相关资质及生产企业的产品代理授权等的复印件;所投产品详细规格、包装、级别、产地等的说明;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的承诺;详细描述维修、维护方案说明(含范围、措施、时间等);公司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联系方式等详细内容;报价按年包干价投标。
5. 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凡未加盖公章、文件袋未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以废标论;凡逾期未送达标文件的以弃权论。
武汉工程大学总务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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