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财采备[2022]03888号)物业管理服务

(哈财采备[2022]03888号)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202*****368
项目名称:(哈财采备[2022]*****号)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哈尔滨市惠民工程智慧图书馆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为提升哈尔滨市惠民工程智慧图书馆项目的服务水平,保障项目的安全运行,根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指引(试行)》,以及项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此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惠民工程智慧图书馆项目一期点位30个(其中室外点位4个),各点位坐落位置详见附表。物业单位应对项目的配套设施与设备提供三年的管理服务。
二、物业服务范围
综合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房屋及设施和设备管理、会议服务、疫情防控等。
三、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1.综合服务
1.1服务内容
(1)投诉、报修与咨询服务;
(2)客户满意度调查;
(3)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并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服务的作业指导书、各岗位职责、品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1.2服务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接待场所,公示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
(2)每天有专人24小时受理客户的投诉、报修与咨询,投诉、报修处理后应及时回访;
(3)每年进行1次客户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95%以上;
(4)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应包含所有物业服务工作,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物业服务工作应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制度,记录全面,真实有效,记录及时归档;
(5)每月至少与采购人沟通一次,及时收集意见反馈,改进服务工作,及时记录并归档。
2.卫生保洁服务
2.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清洁剂、保养剂等;
(4)依据保洁现场需求,可配置现代化保洁机械设备,例如清洗机、扫地车、吸尘器、清冰雪设备等,以便于保洁快速作业及节约人力成本。
2.2室外公共区域保洁
2.2.1服务内容
(1)道路、庭院、广场清扫;
(2)绿地垃圾清理;
(3)天台、天沟、屋面清扫;
(4)园灯、路牌、路标、建筑小品等室外设施清洁。
2.2.2服务标准
(1)设置巡回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内进行巡回保洁,巡回保洁作业间隔不低于1小时;
(2)道路、庭院、广场每日(或每周)清扫1次,清扫后道路干净、无浮尘、每100㎡内垃圾、杂物、污染物体平均不超过2个,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秋季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扫次数;
(3)绿地垃圾每日捡拾1次,绿地无杂物、垃圾、蛛网等;
(4)园灯、路牌、路标、建筑小品等室外设施每2个月清洁1次;属高空作业范围的部分路灯、景观灯等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清洁后表面无污渍;
(5)室外水景水体每日清理1次,保持水面无漂浮杂物,硬底池壁无积垢;
(6)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
(7)天台、天沟、屋面每月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堆放。
2.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2.3.1服务内容
大堂、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指示牌、展板、灯具、扶手、栏杆、装饰物等的清扫和擦洗。
2.3.2服务标准
(1)大堂、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1次、湿拖1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周清洁2次;
(2)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月清洁1次;
(3)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年(5-10月)擦拭1次;
(4)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5)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6)工作期间,收到客户卫生反馈及投诉后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4室内卫生间保洁
2.4.1服务内容
(1)卫生间设备、镜面、地面、天花板、照明设备等表面保洁;
(2)清理垃圾桶、纸篓内脏物;
(3)更换相关卫生物品:大盘纸、擦手纸、洗手液、清洁球、空气清新剂等。
2.4.2服务标准
(1)卫生间每日清扫2次、湿拖2次、清理垃圾桶2次;(或专人值守,随时清理)
(2)卫生间内无尘土、无污迹、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3)玻璃、镜面、面池、龙头、弯管、马桶等清洁光亮;
(4)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及时更换小便池清洁球;
(6)垃圾桶、纸篓内垃圾不超过2/3;
(7)及时补充或更换相关卫生物品。
2.5电梯间保洁
2.5.1服务内容
(1)电梯门内壁、指示牌、天花板表面保洁、擦拭;
(2)电梯门缝吸尘、电梯通风、照明保洁;
(3)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清理。
2.5.2服务标准
(1)每日上、下班前,对电梯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每日对电梯内外保洁2次,不锈钢等特殊饰面使用专用的清洁剂;
(2)电梯门表面、轿厢内壁、指示牌、天花板、门缝清洁光亮、无尘土、无污迹;
(3)电梯门缝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4)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及时清理,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5)电梯轿厢不锈钢饰面每周养护1次,理石地面每月 (依据人流量及磨损程度)打蜡一次,电梯地垫每周清洗轮换一次。
2.6办公室保洁
2.6.1服务内容
(1)清理办公室地面、墙面、窗台、窗户、桌面、绿植、设备设施等;
(2)办公室垃圾收集。
2.6.2服务标准
(1)每天8:00前(或于客户上班前30分钟)清理湿拖一次地面,擦拭一次门、窗台、绿植、办公桌、室内设备表面及陈设物,清理垃圾桶,工作期间完成一次地面清理;
(2)依据客户需求随时清理地面及室内垃圾桶;
(3)每周清理一次墙面、室内玻璃;
(4)室内垃圾桶不溢满;
(5)建立及遵守保密条例,不动办公桌文件及物品,不翻阅客户文件资料,不透露办公区各类信息。
2.7垃圾收集与清运
2.7.1服务内容
(1)设置分类垃圾箱、垃圾桶;
(2)定期收集垃圾、清运垃圾。
2.7.2服务标准
(1)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箱;
(2)室内垃圾每天至少收集清运2次至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
(3)室内垃圾桶每日清洁1次,保证干净整洁,无异味;
(4)室外果皮箱,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1次,夏季每周清刷1次;
(5)垃圾箱无满溢,无落地垃圾。
2.8卫生消杀
2.8.1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区域消毒;
(2)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等有害生物防治与消杀。
2.8.2服务标准
(1)点位每月1次实施环境消毒,其他物业服务区域每年1次实施环境消毒。如遇疫情等情况,应增加环境消毒频次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消毒;
(2)每年至少杀灭蚊、蝇、蟑螂、鼠1次,具备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滋生与泛滥;
(3)及时清理管理服务区域(室内、室外)鼠迹、蟑迹;
(4)环境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杀时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和措施,应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或伤害。
2.9清冰雪服务
2.9.1服务内容
(1)下雪后清理室外公共区域冰雪;
(2)清理残冰、残雪、冰锥。
2.9.2服务标准
(1)结合属地要求制定清冰雪方案,及时做好冰雪清理工作,相关区域设立警示标识。
(2)采用机械与人工搭配方式进行,随下随清,清雪时效按小雪、中雪、大雪、暴雪的量级或属地要求来执行。
①小雪:地面积雪5cm以下,主干道4小时,其他区域24小时清理完毕;
②中雪:地面积雪5cm~15cm,主干道8小时,其他区域24小时清理完毕;
③大雪:地面积雪15cm~25cm,主干道12小时,其他区域48小时清理完毕;
④暴雪:地面积雪25cm以上,启动应急预案,主干道24小时,其他区域72小时清理完毕;
⑤物业服务机构应根据清雪部位不同,选用适宜的清雪工具,高处作业需要有绝对安全的防范措施。
(3)行车道应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人行道、甬道基本清理干净,露出地面;广场、室外楼梯、台阶、无障碍坡路无积雪残冰,严禁使用融雪剂等化学污染物品。
(4)积雪应堆放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区域内;需要外运的,按合同约定及时清运。
(5)根据气温变化,及时清除屋檐、落水管等部位的残雪、冰锥,无法清除的,做好围挡和警示。
3.绿化养护服务
3.1服务内容
室内、外绿植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定期修剪,浇水、排水,施肥管理、杂草清除、病虫害防治、树木养护、环境卫生等)。
3.2服务标准
(1)草坪、绿篱、树木适时补植,树木缺株率不高于3%,花卉成活率不低于95%,草坪覆盖率不低于95%;
(2)乔木每年修剪整形1次,要求无枯枝,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灌木绿篱等造型植物视生长情况及时修剪,要求造型轮廓清晰,植物枝叶紧密、无枯枝,草坪每年至少修剪2次,要求整齐美观,可视高度情况及时修剪,修剪后枝叶草沫等残留物及时清运;
(3)每周清理1次枯枝败叶,秋季落叶期提高清理频次;
(4)依据气候及环境条件有计划地进行浇灌及排涝工作;
(5)依实际情况采取涂白、喷施药剂等措施防治病虫害及其他危害;
(6)每周至少1次巡视高大乔木安全状况,极端天气应按照预案要求重点巡视,防止树木倒伏、坠枝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7)依据采购人要求布置室内植物,每周养护植物1次,依据植物生长需求适时浇水、施肥、整理枝叶,保持植物健康生长,符合景观要求,植物无黄叶、虫害,叶面无污渍、水渍,室内植物生长不良或发生病虫害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4.秩序维护服务
4.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秩序维护人员具备一定的安防技能,能使用安防及消防设备;
(3)应配置消防、物防、技防所需的器械、设备和工具,例如对讲器、防暴装备、电动车等。
4.2服务内容
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秩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物品、车辆、安防设备进行管理,预防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协助采购人、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出入管理、巡逻服务、监控管理服务、车辆管理、突发事件管理、消防管理和疫情防控。
4.3服务标准
4.3.1出入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栅栏或围墙封闭完好;
(2)启用和正确使用电子门禁系统;
(3)物业服务区域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2人值守;
(4)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问询、准入、登记和放行;
(5)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出入人员携带物品、车辆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和登记,保持出入口通行秩序正常;
(6)大宗物品出入需取得采购人批准,取得出入许可(批条)方可放行。
4.3.2巡逻服务
(1)制订巡逻方案并实施,巡逻方案应包括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频次、巡逻方式以及所需装备等,巡逻路线应不少于2条,巡逻路线视线范围应覆盖95%的物业服务区域;
(2)白天(或工作期间、或约定具体时间段)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1次,巡逻应采取步行(或室内步行、室外巡逻车巡逻)的方式,巡逻中发现异常应依据巡逻方案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3)物业管理区域内无未处理的安全隐患部位,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走廊、楼梯、道路保持畅通。
4.3.3监控管理
(1)保证安防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物业服务区域重点部位应通过监控设备对安全秩序进行全天24小时监控,安排1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值守;
(3)监控发现异常应依据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监控影像资料保存不小于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但最少是30天)。
4.3.4车辆管理
(1)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或设置专人值守;
(2)交通标识、停车标识设置清晰、规范、无安全隐患;
(3)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或停车位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消防通道畅通,不按规定停车的应及时处理。
4.3.5突发事件管理
(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处理的培训与演练每年应进行1次。
4.3.6消防管理
(1)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组织机构图,制订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隐患;
(3)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
(4)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并明确义务消防组织架构及职责;
(5)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训练,能熟练使用常用消防灭火器等设备设施,掌握基本消防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制订计划、方案,并以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形式进行记录;
(7)协议采购人及消防管理部门进行消防管理工作;
(8)消防控制室设立24小时双人双岗,做到火灾事故不迟报、误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两人,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房屋及设施和设备管理
5.1服务内容
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包括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房屋包括公共区域的建筑物主体、外墙、门窗、楼梯、电梯、室内外装饰工程等,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的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室外广场、道路等。维修工作具体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和预防性维修。(可约定维修成本500-1000元以上的由采购人负责)保养工作依据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保养计划进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运行管理、报修管理、节能管理、设备间管理等。
5.2服务标准
5.2.1综合服务
(1)协助采购人制定年度大、中型维修及预防性维修等维修养护计划;
(2)维修项目急修15分钟到达现场,6小时内修复。一般维修项目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以上。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维修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反馈采购人;
(3)建立相关现场管理制度,如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职责、设施设备巡检、巡检范围、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巡检标准、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按月、季度、年编制保养计划;
(4)应在设备机房显著区域悬挂或粘贴各类管理制度、系统图、紧急联系方式、人员证件、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等,在明显易取放位置配备符合规定的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应设有挡鼠板等防止小动物进入,配备鼠药盒或粘鼠板。设备机房应实行日检及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机房内整洁有序,无杂物。设备房门应保持锁闭状态,钥匙由专人保管;
(5)编制设施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1次培训演练。
5.2.2房屋维修与管理
(1)房屋主体和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年进行1次安全综合性检查;
(2)楼内公共部位(屋顶、楼梯、门窗、墙面、走廊通道等)每周巡查1次,室外公共设施(围墙、道路、场地、化粪池、沟渠、池、井、景观、路灯、园林绿化小品、休闲设施等)每月巡查1次,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记录完整。极端天气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公共区域的围墙、栏杆、大门、路面等无明显破损,井盖无破损、无丢失。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及休闲椅、室外健身娱乐设施等完好,无破损、锈蚀、铁钉外露等现象。
5.2.3供配电管理
(1)供配电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应符合行业规范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
(2)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线路无裸露,开关完好,无安全隐患,供配电室值守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集控站、监控中心、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10kV电压等级且变压器容量在630kVA及以上的配电室,应安排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且应明确1人为值长);
(3)应急发电设备每月测试1次,保证能够随时启用,符合应急使用要求。
5.2.4照明
(1)室内公共区域的照明每天检查1次,室外公共区域照明每天检查1次,灯具、开关完好,线路无裸露,无安全隐患,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具;
(2)公共区域照明灯应按时开启、关闭,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满足节能需求。
5.2.5弱电系统
(1)电子门禁、楼宇对讲、监控摄像、车辆道闸、电子巡更、周界报警、电子围栏等设施每日检查1次,保证功能齐全,外观完好,24小时正常运行;
(2)室内外摄像机安装牢固、规范接线,监控录像画面齐全、清晰,存储期不低于30日;
(3)电子屏等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显示功能符合要求。
5.2.6电梯
(1)电梯每年进行1次年检、限速器2年校验1次(运行超过15年的每年检测校验),《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
(2)电梯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保养和维护,并按照所签订的设备维保合同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维修、保养记录完整;
(3)物业服务机构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检查电梯安全状况,保障运行完好。每日应不少于1次巡查直梯轿厢内外按钮、轿厢内灯具、扶梯踏板、扶手带等配件,保证功能完好,轿厢内照明、通风良好,对讲功能正常,即时应答,对话清晰;
(4)轿厢醒目位置公示应急救援、维保单位、物业企业电话和乘梯须知;
(5)制定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通知专业维保单位处理解决,并如实记录;
(6)保持消防电梯与火灾报警系统可靠的联动功能。
5.2.7空调系统
(1)依据行业规范和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运行、检查、检测和保养,每日至少巡查1次,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并做好记录。每年在供冷前、供暖前完成空调的全面检修,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空调系统运行中无明显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空调、各种水管路的过滤网按照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清洗,每年至少进行1次;
(3)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供应冷气、暖风,温度适宜(室内温度夏季不超过26℃);
(4)冬季停冷后,应对冷却塔等室外设施进行覆盖遮挡。
5.2.8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并出具检测报告;
(2)消防设施完整完好,处于使用状态,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GB*****的规定;
(3)在楼内明显位置应张贴平面疏散示意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禁止占用防火通道;
(4)灭火器的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在有效期限内,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发现问题及时更替或维修;
(5)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检测,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按规定做好巡检,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等,记录完整;
(6)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应能及时联动,各设施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馈;
(7)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消防控制室必要消防工具和文件,且处于战备状态,非紧急情况不得挪用;
(8)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的规定。消防水池等消防储水设施应保持有水有压,消防管线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9)消防设备主备用电源每月应进行手/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池充放电试验。
5.2.9给排水系统
(1)对各类水泵、阀门、表计、控制柜等进行检查每日1次,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风机正常、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准确、系统无明显异味、噪声;
(2)依据设施设备规定的周期对电机、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排污管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护;
(4)管道标色和水流指示清晰;阀门开关状态和水泵的使用、备用状态,应挂牌明示;
(5)半年不少于1次对生活水箱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水质检测,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GB*****执行;
(6)进行规范加压操作,确保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7)每季对排水总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防腐处理,每月对轴承进行润滑,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确保排水设备外观完好,排水畅通,无污水漫溢,正常使用;
(8)窨井井盖凹陷、破损、缺失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及时处理;
(9)每年汛期、冬季来临前重点检查,保证排水畅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污水井、化粪池的清掏工作,记录完整。
5.2.10供热系统
(1)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市政集中供暖及自行供暖系统的维护工作;
(2)每年对供暖锅炉、热交换器、水泵、电机、阀门、控制设备、供热管网进行检修,并建立检修档案;
(3)供热期间应24小时值守,每周巡检供热设备设施,确保各类设备、安全附件、阀门、管道、仪表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
(4)遇管网检修、调试等影响供热情况,物业服务机构应提醒采购人。
5.2.11避雷系统
(1)避雷系统应由取得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避雷装置每年检查一次,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每年雨季来临前检查避雷设施,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记录完整;
(3)每周对变配电室内的接地带、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可靠。
5.2.12施工管理
(1)协助采购人对外来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楼内施工,应进行登记、验证;
(2)配合采购人对施工现场安全与消防安全、施工材料堆放、清运建筑垃圾等进行监督管理和登记;
(3)告知施工单位应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异味等对环境造成影响。
5.2.13标识
(1)应设有消防、交通、安全、物流、人流通道等相关信息指示标志;
(2)每周检查、维护、清洁各类标志标牌,对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按GB2894、GB/T*****.1、GB/T*****.9、GB*****.1、GB*****规定进行更换或替补;
(3)检查平面路线图、指引标识、楼层标识、各功能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温馨提醒标识、供配电系统模拟示意图、电气开关状态标识、主要供水阀门、主要管线流向标识、交通标识等,确保标识标牌规范清晰,安装稳固;
(4)根据安全管理要求,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设置临时性安全警示标志。
5.2.14节能管理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应根据工作性质、气候变化、采购人需求,设定或调整设施设备的启停时间、运行参数,制定合理、可行的节能运行计划,优化空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节能运行,合理安排和调整灯光照明启闭时间;
(2)配备专人负责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对相关能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符合国家标准能耗,无跑、冒、滴、漏现象;
(3)应对员工进行能源管理制度、节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6.会议服务
6.1服务内容
(1)管理和维护会议室,保证功能正常,随时启用;
(2)负责会议室(含礼堂)在会议期间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的服务工作(包括:地面、多媒体设备、橱柜、桌椅及玻璃等清洁打扫/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等服务);
(3)保证会议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会议、接待等工作有特别安排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6.2服务标准
(1)根据采购人和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会场布置整洁、大方、摆放合理,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地面、墙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
(2)指定专人承担会议现场服务,会议举办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会议服务人员经过专业礼仪素质培训,容貌端正、体态匀称、着装统一、谈吐举止大方、优雅得体,身高不低于1.60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礼仪礼貌方面的专职培训。迎客、开门、引导、倒水要认真按规范进行。
(4)对保证音响、投影等设备的管理巡检、试运行每周不少于1次,会议前应进行调试,保证正常使用。会议期间,服务人员自始至终监听音响效果,使其处于最佳状态,达到会议要求。会议举办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在接到会议主办部门的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能做好会议接待的准备工作等;
(6)每次会议后对茶具等客用品进行消毒清洁,清洗、消毒和存放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放置于消毒柜内,存放期超过2周的,应在会议前进行消毒清洁;
(7)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7.疫情防控
7.1服务内容
(1)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机制预案,定期进行日常演练;
(2)物业内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治知识;
(3)进行物业内部人员健康状况档案管理,健康信息及时上报;
(4)公共区域特别是人员密集、使用频次高区域,如大厅、走廊、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消毒;
(5)秩序服务人员认真做好出入人员及车辆排查登记;
(6)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消杀并清运垃圾。
7.2服务标准
7.2.1基本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或参与采购人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物业服务机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编制并实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与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对接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按合同约定使用防疫物资,加强易燃物资管理。采购人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物业服务机构应参与并完成工作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2)物业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未在疫区停留、未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或旅游史,无病例社区居住史,或虽有接触但满足14天以上隔离观察要求;
②体温不超过37.3℃,无发热、乏力、干咳、气喘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
③掌握新型冠状毒的基本防护知识;
④在岗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健康并满足政府对防疫人员的基本要求。
(3)物业服务机构应组织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员工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应包括疫情防控宣传要求、病毒传染途径和防护方法、常规消毒作业方法、体温测量装置使用方法、洗手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操作、保密要求、应急预案及作业指导规范、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疫情期间,应按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要求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防控管理。
7.2.2出入口管理
(1)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减少出入口数量,必要时只设置一个人行出入口;
(2)出入口应24小时均有人值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力,设置测温点,配置红外测温仪、消杀工具及药品;
(3)应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姓名、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出入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4)快递、外卖等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由配送人员通知客户自行领取,物业服务机构应协助做好快递暂存区域管理。
7.2.3车辆管控
(1)车辆出入口应设置24小时双岗值守,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减少车辆出入口数量,必要时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封闭其余通道;
(2)物业服务机构应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姓名、车内人员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7.2.4疑似病例处置
(1)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工作,应协助做好隔离、送医工作;
(2)发现有疑似病例出现,应立即启动防控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要求进行隔离处置;
(3)对体温异常的客户,应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建议其就医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报告,并登记其相关信息。
7.2.5垃圾处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红色定点收集桶或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
(2)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
(3)垃圾每日封闭清运应不少于2次;
(4)垃圾中转站每日消毒2次;
(5)垃圾桶每日至少消毒2次。
7.2.6清洁消杀
(1)应建立防疫消杀制度,按GB*****、GB*****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开展消毒,并做好记录;
(2)公共区域消毒应每天不少于2次;
(3)每日清洁、消毒设备机房,工作时段开放所有排风机、送风机,每日不少于两次30分钟楼道通风;
(4)给排水设施每日清洁消杀1次;
(5)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WS/T396的要求,发现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
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需求
根据服务内容及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按下表格式填写:
人员岗位设置表
服务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配置说明
岗位要求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1人
对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总负责
1.大专及以上;
2.具备物业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保洁主管
1人
对物业保洁服务的各项工作负责
1.大专(含)以上学历;2.具备一定保洁管理工作经验2年以上。
工程主管
1人
对物业工程维修服务的各项工作负责
1.工程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工程维修工作经验5年以上。
秩序主管
1人
对物业秩序维护服务的各项工作负责
1.大专(含)以上学历;
2.具备保安员证;
3.部队复转军人或安防工作经验5年以上。
财务管理人员
_1_人
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客服人员
_1_人
负责问询、报修、投诉、满意度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
经培训上岗
保洁人员
室内保洁
_1_人
负责室内保洁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经培训上岗。
室外保洁
_4_人
负责楼宇外保洁,清冰雪服务等。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经培训上岗。
秩序维护人员
监控室值守员
_1_人
负责监控设备操作、监控管理、监控室管理。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具备保安员证;
3.能操作监控室设备;
4.按相关要求培训上岗。
工程维修人员
工程维修人员
_1_人
负责房屋及各部位的巡查、保养及零星维修;
负责物业设备的运行、巡检、保养及零星维修。
1.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例如电工岗位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等);
2.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
会议服务人员
会议服务人员
_1_人
负责会务服务,包括会议通知、接待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场地布置、茶点及会议用品服务、会中服务等。
1.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2-40岁之间,身高1.6米及以上;
2.经过相关培训上岗。
合计
_14_人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本项目一招三年、采用1+1+1形式,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__详见附表__
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含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装备费、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耗材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符合社保缴纳规定。
4.付款方式: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付款。首付款比例对于中小企业将达到50%,小微企业将达到70%。

附表:
哈尔滨市惠民工程智慧图书馆项目一期点位
序号
计划编码
点位(主要服务对象)
具体地址
1
HM001
建国街道建议社区(社区居民)
道里区建议街2号凯旋城小区1楼大堂
2
HM002
华谊兄弟影院(游客、市民)
道里区荆园路汇励广场B座F6华谊兄弟影院大堂
3
HM003
哈尔滨音乐厅(游客、市民)
道里区群力大道1号哈尔滨音乐厅咨询处
4
HM004
群力家园社区(社区居民)
道里区群力乡融汇路225号群力家园D区10栋社区服务中心
5
HM005
市政协机关(行业人群)
道里区田地街99号市政协机关3号楼3楼前厅
6
HM006
外:松花江观光索道(游客、市民)
道里区通江街218号天鹅城堡停车场旁
7
HM007
市人大履职服务中心(行业人群)
道里区友谊路307号市人大履职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楼梯旁
8
HM008
三马社区(社区居民)
道外区北马路中马路间临时道路宝宇环球港A区X栋1楼大厅
9
HM009
外:中华巴洛克风情街(游客、市民)
道外区南三道街老道外大舞台
10
HM010
荣耀上城(社区居民)
道外区南极街173号荣耀上城南门1楼大厅右侧
11
HM011
天邑澜湾(社区居民)
道外区宏大路宝宇天邑澜湾西门管家服务中心
12
HM012
振江街道办事处东北新社区
道外区更新街37号东北新社区1楼图书室
13
HM013
宏旭社区
呼兰区安康路明悦浪漫城宏旭社区
14
HM014
外:东方不夜城广场(游客、市民)
南岗区新永和街与永和街交叉口儿童公园东2
15
HM015
秋林国际(游客、市民)
南岗区东大直街320号哈尔秋林国际购物中心7楼
16
HM016
省直机关办公楼(行业人群)
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省直机关办公楼1大厅
17
HM017
省委(行业人群)
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1楼大厅
18
HM018
市民大厦(游客、市民)
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4楼
19
HM019
红旗mall(游客、市民)
平房区新疆大街117号红旗mall一楼扶梯处
20
HM020
新伟街道新星社区(社区居民)
平房区新疆大街364-3号中天富城西北门新星社区服务中心
21
HM021
友协街道双拥社区(社区居民)
平房区友协西头道街28-4号19号楼双拥社区
22
HM022
枫叶小镇奥特莱斯(游客、市民)
松北区中源大道*****号枫叶小镇奥特莱斯3号门2楼艺生活画廊休息区
23
HM023
大剧院(游客、市民)
松北区剧院一路音乐桥大剧院售票处
24
HM024
音乐博物馆(游客、市民)
松北区滨水大道哈尔滨大剧院东向旁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中心楼下
25
HM025
地中海阳光社区1楼(社区居民)
松北区钻石湾·地中海阳光东一门(天翔街)
26
HM026
船口街道观江新城社区睦邻中心1楼门厅
松北区松浦大道618号附近
27
HM027
外:极地馆一期外墙通道(游客、市民)
松北区太阳大道3号哈尔滨极地公园海洋馆-售票处旁休息区
28
HM028
六顺街道办事处1楼大厅(社区居民)
香坊区六顺街道民经街6号(东北2门)
29
HM029
建筑街道林园社区(社区居民)
香坊区启智路77号建筑街道林园社区1楼大厅
30
HM030
乐松广场松松小镇(游客、市民)
香坊区三大动力路8号乐松购物广场东门3楼松松小镇剧场门厅外侧扶梯旁
服务周期: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图书馆
联系人:张鹏民
联系电话:152*****899
联系座机:0451-********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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