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明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规划计划】《明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明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

能力建设规划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滁州市委市政府及明光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的现代化,更好地服务新阶段现代化新明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滁州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和《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滁州市委市政府和明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改革事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取得的进展

应急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坚持与国家、省和滁州市保持步调一致,整合多个部门职责,县、乡两级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有序承接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救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稳步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防、抗、救”的职责边界基本划清,会商研判、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后重建、军地联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基本实现了对事前预防准备、事发监测预警、事中应急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的全面管理,新部门新机制新队伍的优势日益显现。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出台《明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健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实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重点领域治理,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得到了进一步整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常抓严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截至2020年底,共统计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1起,造成52人死亡,较“十二五”,事故起数减少106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较好地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预期目标。期间,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起(分别是“2016.6.21”较大道路交通运输业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7.11.26”较大客运电梯安装施工事故造成4人死亡),较“十二五”,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均持平(分别是“2014.4.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5.3.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启动,水旱灾、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不断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6小时之内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成功处置应对了2018年严重雪灾、2019年伏秋冬连旱、2020年严重洪涝灾害等重大灾害。五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

应急救援效率显著提升。圆满完成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改制转隶工作,组建市本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站建设不断推进,建立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3支、专兼职矿山应急救援队3支、专兼职危化应急救援队5支,支持和鼓励发展社会救援队伍1支,加强军地协作,健全参与救灾等工作联动机制,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初步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修订印发明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市级专项应急预案12个,常态化举办综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与周边地市共建森林防灭火等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区域协作互助、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力进一步提升。

基层基础保障逐步夯实。基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市镇村应急广播体系初步建成,发展灾害信息员三百余人,新建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应急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逐渐加大,危化品、尾矿库、高速公路、林业、防汛防台风等监测预警系统基本建成,稳步推进“智慧应急”试点任务,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和人力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累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自然灾害点多面广线长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的客观形势没有改变,应急管理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应急管理体系仍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统与分”“防与救”的责任链条仍需进一步衔接,部门配合、条块结合、区域联合、军地融合等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管执法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等尚不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研判等机制尚待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机制和支持政策不够系统,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重点行业领域的高风险特征未彻底转变,安全风险还未从根本上化解,全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高危工商贸企业等基数大,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风险日益涌现。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安全意识薄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与建设行为依然存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存量风险尚未消化,增量风险不断增加,安全风险越来越复杂,使得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

防灾减灾救灾任务繁重。我市地处江淮之间丘陵地带,南北冷暖气团交汇频繁,气候复杂,极端性天气多发,地质构造多样,易受洪涝、台风、风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病虫等灾害侵袭,郯庐断裂带自北向南纵贯我市部分乡镇(街道)。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受灾害影响程度不断加深。全市自然灾害防治现代化水平不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不够完善、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偏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不足。应急能力与繁重的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还不匹配。

应急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队伍布局不够合理,专业处置水平不高,大型、特种救援装备配备不足。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科技支撑等保障还不完善,难以满足极端复杂条件下的救援任务需要。监测预警、辅助指挥决策、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社会动员能力还有所欠缺,应急指挥救援智慧化程度不高。关键基础设施承灾能力有待提升,不少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低设防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基层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少、任务重、人岗不相适问题较为突出。安全应急教育公共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体薄弱。

(三)发展的机遇。

“十四五”期间,我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应急管理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期,这为我市站在新起点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从历史机遇的战略维度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不断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战略基础。应急管理作为国家安全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成为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为应急管理发挥更大的效能提供了更高的定位。国家和省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平安明光提供了发展新能级。

从上级部署的高度重视看。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两次考察安徽的重要讲话指示,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指出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建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施抢险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和基本前提。

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看。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发生深刻变化,实现小康生活以后人民对“平安”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加迫切,将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随着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科技创新的发展机遇看。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将加速推进我市新技术装备开发和先进技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高科技成果深度集成应用,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智慧应急”建设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将大幅提升风险管控、监测预警、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从明光的发展进程看。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区域发展整体效能全面提升,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高水平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展现城市建设新形象、奋进新征程,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奋力在实现“两个更大”中走在全滁州市前列,这为全市应急管理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发生深刻变化,实现小康生活以后人民对“平安”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加迫切,将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深化“铸安”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损失,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阶段现代化新明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安全发展。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最大程度地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筑牢人民群众的生命防线。

——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立体式、全灾种、高水平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救援、事后救助相结合,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消除隐患。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科学认识和系统把握灾害事故致灾规律,强化安全风险全过程精准防控,做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改革创新、智慧应急。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完善应急指挥体系,落实部门管理体制,推动消防体制改革政策全面落实落地。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全面提升精密智控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健全公共应急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健全应急管理公共参与机制,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培训和科普力度,提高社会安全意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形成组织领导有力、指挥应对科学、救援能力较强、物资保障充分、灾害救助及时、联防联控有序、上下衔接顺畅的应急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专栏1 明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5%

约束性

2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0%

预期性

4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5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预期性

6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

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2.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地方法规和制度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预案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与周边长三角区域城市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更加有力有效,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完善高效。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

——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全面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显著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智能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城乡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面覆盖,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观测站网完备度达到95%,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综合应急救援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市本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区域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区域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动员等应急救援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达到千分之0.5,航空应急力量逐步完善,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6小时以内。

——应急要素保障能力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建成,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加大,“智慧应急”模式普遍应用。到2025年底,市本级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应急产业发展形成一定规模。

——共建共治共享防线更加牢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争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新增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至5个,建成至少1处应急科普综合体验馆或科普基地,县级建成至少1家相关主题公园、主题车站或主题广场。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推进党的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与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系统党建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治责任,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忠实践行训词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健全应急指挥部。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建设市本级应急指挥部,

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部体系。针对突发事故灾难,按照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专项指挥机构,明确关键时段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党政负责人要坐镇指挥、掌控全局,现场指挥部要听取专业意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高效运转、科学决策、有效救援。建立市本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编制员额同步优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二是完善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加强市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三是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进市本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设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专项负责、权责一致的应急指挥处置流程。全面落实应急系统24小时应急值守,构建市、乡镇(街道)一体化值班值守体系。

3.完善协同机制。一是强化上下协同。健全灾害事故分级响应制度,明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协同具体政策和行动指南,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和分级响应措施。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职责,有效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三是强化区域协同。与盱眙、泗洪、凤阳、来安、定远、南谯等毗邻县区共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机制,出台推进跨区域应急协作工作意见,共建边界区域应急协作机制,开展多灾种综合性应急协作,形成跨区域应急合力。综合全市气象条件、河湖流域、人口分布、行政区划、产业布局等因素,设置若干应急管理协作区,建立健全协作区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区域较大及以上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跨区域协同演练,统筹应急资源与应急力量管理,加强信息通报与共享。四是强化军地协同。健全军地协同机制,加强应急预案衔接和军地联合演练,完善军队、武警、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建立健全军地信息共享共用、重要情况通报会商等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兵力需求对接和应急资源保障,实现军地救援力量联合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行动。

(二)强化权责分明的应急责任体系

1.压实领导责任。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部门绩效、领导干部政绩等考核内容,持续加大考核权重。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2.明确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健全风险提示单、整改报告单等督导落实制度,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救早救小处置能力。

3.落实企业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从严约束规范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实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制度。深化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舆论监督等措施,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比例。

4.健全考评体系。加大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督查、明察暗访、考核巡查制度,实行过程和结果并重考核,明确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流程,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准确性。持续完善应急管理考核清单,构建应急管理动态考核系统。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乡级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年终考核项目。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优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评价,将应急管理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

5.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制度。深入推进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案三查”,查实有关行业、部门及基层组织等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三)健全规范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

1.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完善法规制度。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滁州市相关法规制度的发布和修订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配套的政府规章,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决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分类管理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并严格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健全普法机制。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类督查、执法检查、事故调查等活动,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标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等宣教工作。加强法治学习和安全监管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落实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消防等行业领域重要标准的应用实施。推动与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标准的衔接。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严于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严格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逐年提高。

3.深化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成果,审批事项应放全放,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办事材料共享率和办事事项即办比例。二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以“互联网+监管”为重点,构建整体监管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运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增强操作性,提升兑现率,形成吸引力。

(四)构建综合立体的风险防控体系

1.提升风险源头治理水平一是加强风险评估。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实现城市生命线、关键基础设施等安全可管可控。鼓励化工、非煤矿山、交通、电力、油气、水利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严格安全准入。制定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高危行业项目准入条件,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空间和安全准入的清单管理。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矿用、消防等特种设备安全准入,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水平。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对尾矿库严格做到只减不增。三是科学规划布局。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推动新型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格控制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

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一是强化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预警能力。完善跨部门、跨地域的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二是提升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能力。扩展数据采集关联来源,加强互联网舆情分析,及时发现灾害事故隐患,掌握灾害事故信息,了解受灾群众救助需求,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实时监测网络舆论,分析舆情动态,主动正面应对,疏导社会舆论。

3.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一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实施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开展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示范。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监测预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抓手,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及时改销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三是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力推进“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落实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专栏2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化工园区制定危化品建设项目进区入园指导意见。重点攻坚化工园区本质安全与系统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精细化工风险评估、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

2.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严防地下非煤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矿山尾矿库安全整治,对符合条件的实行闭库销号。

3.消防: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重点治理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地下空间和城中村、物流仓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4.道路运输:重点整治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危桥、隧道、无中央隔离设施的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违规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客运包车、面包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重载货车等运输车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5.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加强铁路运输领域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平交道口等隐患排查治理;邮政快递领域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水上运输领域商渔船碰撞、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排查治理;渔业船舶领域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渔船船员不适任、疏忽嘹望值守等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港口码头作业和渡运安全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

6.城市建设:紧盯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燃气、城市供水、供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7.功能区:规范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推进开发区智慧化进程,合理布局开发区内企业;建立开发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序推进开发区封闭化管理;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加强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

8.危险废物: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联合监督执法,重点整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9.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0.工贸等其他行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民爆、电力、农机、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一是提升城乡防灾基础能力。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统筹规划建设消防救援站点。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二是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升工程防御标准,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区修复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和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重大设施抗灾水平。加快推进城市、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三是强化灾后救助恢复能力。完善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救灾资源动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等机制。健全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加强临时住所、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健全市本级作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优先重建道路、桥梁、水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专栏3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1.水旱灾害防治重点:实施全市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湖泊防洪综合治理等,补齐防洪突出短板;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全市、工业园区及重要乡镇的防洪排涝体系;加强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行蓄洪区安全建设。

2.地震灾害防治重点: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参与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加强抗震设防,提高学校医院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夯实监测基础,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实现震后提供秒级地震预警信息。

3.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重大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区管理,加快推进避险搬迁移民工程,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专群结合智能预警。

4.森林和草原灾害防治重点: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输配电线路等重点区域部位监管巡查力度,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推进“防火码”应用;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5.气象灾害防治重点:补齐淮河和池河等防汛重点河流湖泊,以及库区、山区等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气象监测短板,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站布局,提升气象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智能、集约、协同、开放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五)完善精准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

1.推进精准执法。一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救援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市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由市本级承担,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实行分级分类执法。明确市本级执法管辖范围和重点,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监管服务特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精准执法水平。

2.推进规范执法。一是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二是强化执法保障。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合理规划、调整市本级执法机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员配置。严格准入门槛,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对重点检查企业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四是推进智慧执法。大力推动网上执法、视频巡查、电子文书、智能辅助等新型执法模式,全面应用精准执法终端,提升精准执法能力。

3.推进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依据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问题隐患认定、责令整改、整改复查,做到闭环执法,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执法措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做到见违必纠、该罚必罚、处罚有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失信惩戒名单,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加强线上预警监测和线下靶向执法相结合,对存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实施惩戒的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提高执法精准度。

(六)建设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体系

1.强化应急力量建设。一是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健全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后勤保障等制度,全面提高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科学布局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提升“一专多能”能力,推进消防救援队伍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综合救援转变。二是加强专业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站建设,消除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县域“空白点”。依托骨干企业,组建一定规模的“多灾种”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起全域覆盖、功能齐全、快速反应的专业救援力量体系。支持淮河、池河流域重点防洪乡镇(街道)建设防汛抢险专业救援队伍。组建森林防灭火专职队伍。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三是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制度,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引导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大力培育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应急志愿者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四是统筹民兵应急力量编建。探索民兵应急力量和地方应急专业力量统筹建设运用,深化军地应急力量和资源共建共享。按照市本级建连、重点乡镇建排的原则,采取赋予任务、一队多用的办法,编实建强民兵综合应急分队,形成编组相对独立、任务各有侧重、行动相互支援的民兵应急力量体系。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完善预案管理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修订《明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依照事件分类与分级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和任务,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国防动员力量和应急力量在应对巨灾时的衔接机制。二是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按照“标准统一、措施有力、衔接顺畅”编制标准要求,及时修编市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编制应急预案。组织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市级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极为罕见、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推进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图表化,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市本级每年组织2次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案宣传培训,建立健全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性实战演练和无脚本“双盲”演练,全面提升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专栏4应急预案制定、修订重点

修订《明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光市地震应急预案》《明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明光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光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明光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光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

3.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一是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物资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规划建设市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健全市镇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到2025年,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6小时以内。二是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持续强化公众通信网络、专用通信网络、卫星通信网络等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加强公网断电、通讯中断等不利条件下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加大偏远地区应急基础网络建设,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高风险设施周边区域建设一定数量超级基站,提升区域通信网络保障能力。三是强化紧急运输保障。统筹紧急运输资源,完善紧急运输网络,加强公路、水运、铁路、邮政快递等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行各类应急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应急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高效畅通。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强应急物资配送保障,整合现有社会资源,依托优势物流企业共建配送中心。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

(七)夯实创新驱动的科技支撑体系

1.健全科技发展保障机制。一是支持应急科技发展。加大应急管理科研投入,鼓励支持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引导本地相关企业加大应急装备研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大投入与政策支持,与本地相关院校合作共建应急管理领域产学研合作等科技平台,开展应急管理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围绕应急救援技术、个体防护装备、事故灾害快速应急监测和重大事故鉴定分析,开展应急管理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健全应急管理领域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加大对相关院校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应急领域关键技术和新型装备攻关。完善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2.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应用。一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相关部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拓展一体化、智能化、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开展“智慧应急”建设,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二是推广先进适用装备。面向应急救援队伍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完善队伍装备配备结构,加强超常条件和特种类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装备建设,推动高危救援环境机器人工程,初步实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推广救援无人机、机器人等救援装备应用,加快应急装备设施的智能化更新,提高应急救援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引导高危行业重点领域企业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分梯次推广机器人应用,逐步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降低高危环境、岗位作业人员风险。

3.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以实施“双招双引”战略为契机,强化应急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在重点科研项目设立、职称评定、人才认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积极培养企业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推动应急管理纳入各类职业培训内容,加强现场实操实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讲政治、懂应急、敢担当、有作为的应急管理干部。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培训和职业精神教育。采取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方式,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应急管理职业特点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激励和疗休养制度。认真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注重在应急管理干部职工中推荐评选先进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落实及时奖励制度,健全面向基层的职业荣誉体系和奖励制度,对在抢险救援、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记功奖励。

(八)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1.推进长三角应急管理一体化发展。一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参与长三角区域风险会商,强化跨区域风险研判。针对洪水、台风、地震等全域性灾害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跨区域分工合作,促进全方位协同联动。建立自然灾害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森林火灾及隐患的监测预警和边界联防。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协同联动,实现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一体化联动指挥。二是完善救援协同机制。完善区域应急协同体系,增强区域风险防范能力。统筹抢险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应急力量、救援专家、应急装备、航空救援、抢险救灾物资等实现优势互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协同处置重特大险情,强化铁路、公路、水路等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送联动机制。三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落实《长三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办法》,实施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积极参与执法监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互联互认、共享,参与长三角区域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期安全管控措施联动,全面提升区域风险防范和安全监管的总体水平。

2.加强应急文化建设。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应急文化教育,定期组织校园防灾减灾和逃生避险演练,推进应急示范学校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普及应急演练,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提升公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成全民自觉学习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推进宣教平台建设。依托现有科普及教育培训设施,建立一批警示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基地。在学校、商场、轨道交通、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利用公共服务设施,设立应急救援英雄墙,举办主题展览。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建设全媒体应急文化阵地,加大公益宣传、警示教育力度。依托社会化媒体,开发制作微视频、公益广告等,强化应急科普知识传播,增强应急科普宣教的知识性、趣味性、交互性。推动建立公众应急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

3.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一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制度,拓展政府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种类,引导高校、社会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引导鼓励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有序参与各类应急处突行动。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二是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领域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三是强化社会服务监管。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形成安全管理与保险服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到2025年,高危行业领域参与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全覆盖。二是落实政府巨灾保险制度。健全政府保险机构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县区为主、市级支持、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巨灾保险制度,有效提高应对巨灾能力和救助水平。三是加强救援人员安全保障。鼓励引导涉保单位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工作。加强专业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推进专业救援人员商业保险机制。

(九)构筑高效运转的基层应急体系

1.推进基层应急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构建“一镇一委一站、一村一队一员”的防灭一体乡镇消防安全治理新模式。每个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工作站,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消防救援机构给予业务指导,每村建成一支志愿消防队和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确保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防灭火工作。二是制定基层应急机制规范标准。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县镇村三级标准落实力度。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与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人员高效协同机制,实现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快速联动,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2.构建基层专业化应急队伍体系。一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鼓励基层组织采取灵活方式发展应急信息员队伍,培养发展事故、灾害“吹哨人”。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的相关专业人员,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优化乡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二是加强基层专业人才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每年组织以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为主的业务培训,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每年组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基层应急装备配备。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频率及特点,制定基层各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目录,分类分重点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推进信息化向基层延伸。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一是有效整合基层网格。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工作规范,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二是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事项网格准入制度,制定网格任务清单,落实应急处置、自救服务、恢复重建和宣传引导等任务。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三是提升网格履职保障。实施网格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培训计划。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网格员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与评先评优、薪酬待遇挂钩。

四、重点工程

(一)“智慧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智慧应急”建设工程。一是智慧监测预警。建设明光市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汇聚洪涝、干旱、气象、地震、森火、农业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数据,实现灾害风险实时监测、综合研判和分级预警,形成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一张图,提高多灾种一体化的灾害链综合风险预警能力。二是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成明光市应急指挥中心,实现值班值守、信息汇聚、监测预警、会商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打造市委市政府处置特大突发事件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三是健全动态情报体系。打通消防救援接警系统、应急管理灾情报送等系统,实现警情灾情共享互通,形成多灾种、大应急接报警信息共享体系。强化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支撑,畅通灾害信息员和社会公众灾情报送渠道,建成以119为主、互联网为辅、多部门联动的统一接报警系统,提升应急接报警灵敏响应能力。完善市本级应急通信专业应急保障队伍装备配置,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

专栏5“智慧应急”建设

明光市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1个中心”,即明光市应急指挥中心; “2类感知”,即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感知网络;“3张网”,即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N个系统”,即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视频调度系统、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消防、地震、地质灾害、农业、气象等重点领域建设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强化系统连通,加强数据共享。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2.安全生产预防能力建设工程。以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提升与自动化改造、安全防护距离达标改造、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示范建设,实施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开展矿山安全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完成尾矿库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

3.“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推广应用,推动生产、仓储、物流、环境等各环节各方面的管理模式升级,促进跨企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生产管理协同联动,提升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4.城市安全能力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深入实施城市和重点地区安全风险管控建设工程,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尾矿库、建设施工作业、人员密集区域、城市生命线、城市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城市抗灾应急能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施城市内涝治理工程,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积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5.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开展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全面获取我市主要灾害致灾信息、历史灾害信息,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信息,掌握重点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市本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按照国家、省和滁州市级部署,协助编制第六代地震区划图,编制市镇两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全市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台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风险调查,编制不同尺度的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

6.城乡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质灾害防御与治理工程,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聚焦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做好房屋设施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加强农田、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路、隧道、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城镇周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实施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系统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楼内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7.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统筹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干支流和左右岸的系统治理,以加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弱项为治理重点,重点打造“一干两主多支多点”的防洪工程布局,实施淮河干流浮山以下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推进淮河、池河干流防洪能力提升。推进试点建设中小型水库洪水预报预警系统、水旱灾害遥感评估系统,完善旱情分析预警系统。

8.气象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与气象、广电、工信、通讯运营商等部门协作,提高气象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精准靶向发布能力。加强局地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在重点区域加密建设气象观测设施。强化行业数据共享,加强气象灾害影响预报与风险预警技术研究,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管理,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能力。

9.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将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充分利用学校、广场、公园、体育场馆、人防、绿地等公共场所,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形成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合理搭配、室内室外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立体灾害应急救援空间体系,满足突发重大灾害状态下紧急疏散避险需求。在自然灾害多发重点乡镇(街道),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演练、物资储备、人员安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应急避难设施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应急避难设施日常维护、启用运行及关闭管理等工作。设置统一、规范的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标志,向社会公布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名称和具体地址。推动市本级按Ⅱ类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信息综合管理,规范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健全后评价体系。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0.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采用“分散建设、集中调配”的模式,积极推进组建明光市消防救援队伍县级专业队,涵盖抗洪抢险排涝、轨道交通、水下救援等门类,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到2025年,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逐步对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推进企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实施综合性消防救援装备现代化工程,升级个人防护装备,补齐通用救援装备,补充单兵实时监测、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清障挖掘以及灾后极端条件下的通信、救援装备配备。

11.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布局,组建1支市本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完成1个化工园区的专职消防站建设、17支乡镇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强化关键救援装备配备。加快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森林火灾扑救队的深度融合和培训交流,依托市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领导指挥机关,切实提升森林火灾事故扑救能力。加强社会救援队伍防汛抢险救援专业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市本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化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和训练设施,强化装备配备,拓展地震搜救、抗洪抢险、火灾扑救等救援功能。

(五)支撑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12.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市镇两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积极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规模。完善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仓库建设,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不少于1个,改扩建应急物资储备库不少于3个。加快推进市本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建设,实现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全覆盖,形成市本级储备物资保障库、乡镇级和社区级储备物资储备点共同构成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综合体系。

专栏6 明光市物资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两类物资保障基地:建设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1座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扩建森林消防现有物资储备库。

13.应急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各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中必配装备配置率达到100%。加强应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化工、公交车站、城市大型综合体等特殊火灾的特种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实施装备模块化储存和快速机动运输。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统型升级和“四个一”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配备,灭火救援装备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全。“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购置灭火类、举高类、专勤类、战勤保障等各类消防车,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灭火机器人等。

专栏7明光市商业区域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建设

明光市现有的购物中心、商业街、大型商超和综合体等商业区域要完善消防设施,疏通消防通道,保障人流物流畅通。

对规划形成的商业区,包括大型超市和集贸市场,以及其它大型公共建筑应建立环形消防通道,至少有两个出入口与城市干道相通,出入口处应有足够的停车和消防救援集散场地。商业步行区的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同步建设消防设施。

(六)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14.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移动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服务站和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按标准完成机构、场地、装备、物资和人员配备。推广应用应急管理智慧终端,推进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议事协调机构的现代化、精细化和实战化能力,夯实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基层基础。开展交通不便或灾害事故风险等级高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点(库)建设。实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示范工程。

15.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构建市镇村三级贯通的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和本级政府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升级完善市本级应急广播管理平台及乡镇、村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实现终端的自动唤醒和强制播出,实现农村行政村户外终端全覆盖。推进应急广播与各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有机结合,加快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

16.公众科普宣教能力建设。采取共建模式,建设集安全文化展馆、防灾减灾体验馆、安全文化教育线上平台、防灾减灾救灾教育中心和流动式安全应急知识宣教车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本级综合性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不少于1处应急科普综合体验馆或科普基地,通过科技手段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应急避险的沉浸式体验。建设1个以上主题公园、主题车站或主题广场。实施应急科普精品工程,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打造应急知识读本、信息宣传栏、专题讲座、科普展览、微博、微信等立体式应急宣教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建设市本级综合性实训基地,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从业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筹建防汛抗旱等专业培训中心或平台。推进消防救援站向社会公众开放,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和自救互救体验馆。开展应急科普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至5个。

(七)应急管理协同能力提升工程

17.长三角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加入长三角一体化应急指挥平台,实现跨地区灾害预警、风险感知、资源调度和协同救援等信息共享、预警联动。编制本地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积极推进纳入长三角区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参与长三角应急物资保障会商机制,努力实现应急物资联保联供联调,推进区域应急资源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应急管理联合专题培训和相关展览、论坛等,提升区域应急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区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建设项目,提升区域内应急救援响应效率,推动应急领域科技交流、应急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和目标指标,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重大举措有效落地、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优化投入结构,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必需投资,重点落实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产业发展、应急物资保障、智慧应急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发挥财政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

(三)完善政策支持,提升要素支撑

研究制订规划实施在税收、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提升资金、人才等方面等要素支撑,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严格落实安全设备采购资金纳入企业经济核算成本政策,激励企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认真落实应急管理现行各项支持政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严格考核评估,推进任务落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应急管理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物资使用等审计监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加强各级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2023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完成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和考核,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报告。

标签: 应急管理 规划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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