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采购项目邀请比选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采购项目邀请比选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内民间资本进入本地创投领域,助推成都高新区科技产业发展,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启动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服务供应商比选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
(二)采购预算
48万元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
(三)采购人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二、比选要求
(一)主要内容
于2022年10月启动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相关工作。服务供应商根据项目方案,整合各方资源,组织落地实施,保障培育计划顺利执行。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帮助成都高新区从企业家中筛选符合条件的潜在产业天使投资人。
2.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为产业天使投资人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相关内容的启蒙培训与实操。
3.组织产业天使投资人团队实地走访创投发达地区优质创投机构,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学习优秀投资案例。
4.组织产业天使投资人构建创投圈子,搭建未来沟通交流桥梁。
5.组织召开优质科技项目路演,推动天使投资人与优质项目深度对接。
6. 成都高新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三)服务项目完成期限
2022年12月
(四)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投标文件封面(封面必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字样,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日期,加盖鲜章)。
2.报价函(见附件1)(活动预算48万元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3.本项目服务方案。根据本比选文件中的项目主要内容及其他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详细时间地点、培育对象要求;
(2)培育内容:创投知识学习(提供投资思维及创投体系构建、项目尽调、项目谈判、投资风险管理、投后管理、产业领域投资逻辑分析等课程)、创投案例模拟、创投互动交流、创投参访、创投实战路演、创投圈子;
(3)培育导师:导师人数、导师投资领域、导师荣获荣誉榜单等;
(4)后勤保障:餐饮和交通安排保障、疫情防控及应急保障;
(5)活动宣传方案;
(6)活动流程控制:提供实施计划表;
(7)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五年内创投服务培训相关案例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项目方案、媒体新闻报道等)、服务团队成员(提供成员数量、团队分工)等。
4.业绩证明。参选服务团队需提供近五年内组织创投培训、项目路演等相关政府部门服务或类似服务案例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项目方案、媒体新闻报道等)。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个月企业完税证明或相关纳税证明、信用记录截图(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加盖鲜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签字。
7.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鲜章、法人签字或盖章)。
特此公告3个工作日。请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所有文件(正副本各一本,正副本均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送往或邮寄至指定地址。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应当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文件封面须标明“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人培育计划A30(第二期)”“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价时间”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选。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贵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17:00前将密封盖章后的比选文件交至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比选递交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932办公室门口工位吴老师(收)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
四、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两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电话: 028-********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14日
标签: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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