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俊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蓝山县俊水大桥危桥改造工程已由蓝山县交通运输局以蓝交发[2014]33号批准建设,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LF核[2014]60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蓝山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危桥改造计划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蓝山县俊水大桥位于蓝山县X041(新增省道S107)上,原跨径组合为1*50m(净跨径),原桥面全宽7.8m,0.25m(栏杆)+净7.3m(行车道)+0.25m(栏杆),上部结构为空腹式双曲拱,拱上附加6个附拱,下部结构桥台为重力式桥台,桥面铺装为沥青铺装。现需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具体加固方案见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设计的《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俊水大桥加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2.2招标范围:常规病害处治,主拱圈拱脚上缘、拱顶处拱肋下缘及横系梁加固,双曲拱桥腹拱、拱上立墙加固,双曲拱拱桥桥台前防冲刷挡墙基础加固及桥台维修,双曲拱桥拱上填料更换、桥面系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最高限价: ******* 元
2.4本项目作1个合同标段。
2.5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有类似桥梁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省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计量及资料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递交一个投标申请。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最近1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2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
5.1报名现场人员要求: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两人同时到报名现场。
5.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5.2.1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2.2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5.2.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
5.2.4拟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包括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计量及资料员1人);
5.2.5 “3.2”所指类似业绩工程施工合同书及其中标通知书;
5.2.6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限省外企业提供)。
以上5.2.1~5.2.6所需资料的原件供报名现场查验及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报名申请人印章留存;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5.3时间:2015 年4月8日至2015 年4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时至17时。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5.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每份400元,合计800元,售后不退;
5.4.2地点:蓝山县湘粤路邮政大楼一楼“湖南锐拓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4.3时间:同5.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6.2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29日9:00时。
6.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蓝山县公用型车站二楼会议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8.1省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
8.2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
9.评标办法
采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湘交基建【2013】307号)中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标活动由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和蓝山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蓝山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 地址:郴州市沿江南路龙船头38号
邮编: 425800 邮编: 423000
联 系 人: 申先生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137*****263电话: 158*****703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