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QQ邮箱:**********@qq.com)提交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可报名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2-1014-CG-001
项目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项目
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编制《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内容详见《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任务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5、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咨询策划项目业绩。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QQ邮箱:**********@qq.com)提交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才可报名成功。
方式:线上获取购买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2022年10月25日16:3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2022年10月25日16:30(北京时间),磋商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线上提交以下原件的扫描件资料:若法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原件;供应商近三年(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咨询策划项目业绩的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供应商将所有审查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PDF文档里并发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qq.com,需在QQ邮箱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若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则不予受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购买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1、磋商保证金为:*****元(壹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0:00时-2022年10月25日16:30时);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0311、开户行账号:806*****20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方式:18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73#小区青年壹号大厦1幢A座13层1301室
联系方式:186*****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海建
电 话:18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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