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燃料(费县电厂)(煤询)-2022-10-004
山东燃料(费县电厂)(煤询)-2022-10-004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全水分Mt | 收到基挥发分 Var |
---|---|---|
≥5000kcal/kg | ≤8% | -- |
收到基灰分 Aar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
-- | -- |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 | -- | --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 | 干基全硫 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1.8% | -- 25至% |
粒度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 |
-- | -- | -- |
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0.00 | 地方 | 2022-10-15至2022-10-31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 结算方式 |
铁运 | 到场验收 | 一票结算 |
结算付款方式 | 合同 | 交货方式 |
到厂验收、一票结算 | 下载合同样板 |
一、该单为火车运输、烟煤,质量、数量以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检质、检斤数量为准,买方不承担路损。二、扣罚条件:1、当实际供应煤炭热量低于合同值200大卡时(热值不设上限);2、当供煤量<80%合同量时;3、当实际供应煤炭硫分(St,d)高于合同值时;4、当Vdaf<25%时。5、灰熔点(ST)<1300℃时。三、其他约定事项:1、发车前乙方通知甲方本车次发车时间、车数、煤质参数等,煤质预报值与甲方化验值偏差较大(由煤质监督认定或根据甲方质检部门出具的异常参数通知单)时,按1000元/次给予扣罚,结算时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该批次煤单独结算: (1)Qnet.ar低于合同热值500大卡/千克以上;(2)St,d偏差大于合同值的50%以上;(3)Vdaf<15%。3、灰熔点(ST)<1200℃时进行拒收,无法拒收时扣减煤款不低于50元/吨。四、中标客户首先按照10元/吨×中标量先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并于发运前签定合同,届时没有足额缴纳保证金、不签合同或不发运的视为违约,违约年累计两次的,记入“供应商黑名单”。五、以上内容仅供报价参考,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咨询电话 0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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