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市场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证书(检测项目须包含常规检测(RT、UT、MT、PT),超声波衍射方法(TOFD))和《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A级;
3.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016/ISO9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020/ISO
*****:2018)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016/ISO
*****:2015)。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且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油气管道项目的无损检测服务业绩(单项业绩管径≧DN600,且长度≧24公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页、价格页、内容页、签署时间页等)和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7.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RTⅡ级和UTⅡ级证书。
(2)技术负责人:具备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RTⅢ级和UTⅢ级证书;
(3)检测人员:无损检测人员须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RT\UT\PTⅡ级或Ⅱ级以上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人员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