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血液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血液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血液中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信息系统均需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其中三级系统每年需要测评一次,长沙血液中心现有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为三级系统,需要重新测评。

1.项目名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第二次)

2.项目预算:8万元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4月-2022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在长沙血液中心四楼405办公室(二)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进行初审。

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11:00时(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长沙血液中心四楼办公室(二)405室。

5.3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31-********

采购人:长沙血液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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