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公告(2022年第19期)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公告(2022年第19期)
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到以下部分产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与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贵阳市乌当区新百联社区百货超市
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购进一批米粉(米粉制品),经2022年5月25日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7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对购进17.5kg的米粉(米粉制品)进行抽检,其中抽检2.22kg,剩余15.28kg已售出。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食品管控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进货查验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于2022年8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罚【2022】070号)。
二、贵阳市乌当区富万家生活超市
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购进一批大鲫鱼(淡水鱼 活体)和C茄子,经2022年5月25日抽样检验:大鲫鱼(淡水鱼活体)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C茄子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1.2022年6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对购进3kg的大鲫鱼进行抽检,其中抽样2.06kg,剩余0.94kg已售出。
2.2022年6月28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对购进9kg的C茄子进行抽检,其中抽样3.25,剩余5.75已售出。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经营者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系供货方造成。
整改情况:加强产品采购验收及销售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于2022年8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字【2022】第069号)。
三、贵州柒零叁酒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于2022年6月12日生产一批鲜啤酒(赛松),经2022年6月13日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明示指标要求,原麦汁浓度项目不符合明示指标,GB/T4927-2008《啤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7月1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共生产啤酒8罐,6罐作为抽检样品,2罐作为备样封存。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由于生产时实验样品与成品混放,没有严格控制生产流程,导致实验性样品当做成品抽走检验。
整改情况:加强过程控制,加强仓库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于2022年8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罚【2022】068号)。
四、贵阳乌当宾隆购物有限公司
当事人于2022年6月5日购进一批小米红椒,经2022年6月6日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7月1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批次共购进小米红椒15kg,抽检3.5kg,剩余11.5kg已售出。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经营者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系供货方造成。
整改情况:加强产品采购验收及销售管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于2022年8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筑乌市监处罚【2022】067号)
五、餐饮具消毒不合格情况
2022年,我局接到各级抽检核查处置任务中涉及餐饮具消毒不合格的主体有以下几家:
1.贵阳市乌当区彭良才火锅店(圆碗);2.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食堂(筷子)
乌当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经营主体要求经营者分析不合格餐饮具产生的原因,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向其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给予上述主体警告的行政处罚。
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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