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坝巡视检查 大坝巡视检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坝肩、各类泄洪、输水设施及其闸门,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具体规定巡视的时间、部位、内容、方法、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一般采用眼看、耳听、手摸等直观方法,或辅助仪器设备,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的标准进行。6次/年。 (2)垂直位移监测 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规定,表面垂直位移,采用水准法测量。起测基点的引测、校测、可参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GB12897-2006)方法进行,但闭合差不得大于±0.72 mm。用水准仪观测表面垂直位移时,可参照国家三等水准测量(GB12898-2009)方法进行,但闭合差不得大于±1.4mm(n为测站数)。6次/年。 (3)水平位移监测 根据各条坝的观测环境条件,分别制定不同的观测坐标系和观测方法。采用视准线法、极坐标法、前方交汇法等方法进行观测。 用前方交会法观测工作基点或测点的水平位移时应用测角精度为1″、测距精度为1mm+2×10-6×S的全站仪全站仪和全圆测回法,且不少于4个测回。各项限差要求为:半测回归零差±6″;二倍视准差之互差±8″;各测回的测回差±5″。6次/年。 (4)大坝位移监测报告 大坝安全监测报告是将大坝安全监测数据、和相关资料、图表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大坝安全运行的状态,报管理处,为其提供大坝安全状态信息,供水库管理、决策、参考的技术资料。委托单位在阶段性监测工作结束后,将向管理单位提交阶段性监测成果报告。监测报告包含:监测成果及特征值统计表、监测物理量的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变形过程曲线、变形横纵剖面等图件。位移监测分析报告6次/年。 (5)渗流监测 测压管水位的监测,宜采用电测水位计,电测水位计的长度标记,应每隔3-6个月用钢尺校正;测压管水位,每次应平行测读2次,其读数差不应大于1厘米;测压管管口高程,在施工期和初蓄期每隔3-6个月校测1次,在运行期每年至少校测1次,疑有变化时随时校测;用量水堰监测渗流量时,水尺的水位读数应精确至1毫米,测针的水位读数应精确至0.1毫米,堰上水头两次监测值之差不应大于1毫米。渗流监测12次/年。量水堰的堰口高程及水尺每年至少校测1次。 (6)大坝渗流监测报告 渗流监测设施情况说明,包括监测成果及特征值统计表,监测物理量过程线图,水库特征水位测压管情况,测压管埋设情况考证,测压管观测数据说明等等;渗流监测遵循的技术规范和依据;监测数据图表,包括人工观测数据和自动化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各断面渗流压力、渗流量的过程线图与库水位的相关关系图;大坝浸润线图;渗流监测成果分析与结论。渗流监测分析报告6次/年。 (7)裂缝监测 对于土石坝表面裂缝,可在缝面两侧埋设简易测点(桩),采用皮尺、钢尺等简易工具进行测量。对于深层裂缝,当深度不超过20—25m时,宜采用探坑、竖井或配合物探等方法检查,必要时也可埋设测缝计(位移计)进行监测。石岩水库大坝上游坝坡混凝土面板裂缝观测及观测成果资料整理分析,2次/年。 (8)水库年度资料整编分析 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的要求,完成观测资料的整编工作。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巡视检查、变形、渗流、压力(应力)及环境量等监测内容。整编成果应做到项目齐全,、考证清楚、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资料整编能够及时对各监测物流量的计算,绘制监测物流量的过程线图、分布图、相关关系图,利用比较法、作图法、特征值法、数学模型等分析方法来检查、分析和判断测值变化趋势,如有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资料整编1次/年。 (9)水库平面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的维护及校对。1次/年。 (10)特殊工况下的巡视检查及监测 在发生极端气候和自然灾害、地震、水库超高水位及低水位运行条件下,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特殊工况下的巡视检查及监测,并提交报告。 |